第 7 节 火刑:烈火灼身,人间炼狱(第1页)

1916 年,一位名叫杰西·华盛顿(Jesse Washington)的非裔美国少年被控强奸并谋杀了白人雇主的妻子,最终遭火刑处死。

这场火刑足足执行了两个小时,执行者数次将华盛顿放低并抬高,故意让大火对华盛顿造成更严重的伤害。直到华盛顿的躯干被烧焦。

(图片来源:wikipedia)

这种堪称人间炼狱的酷刑,从古至今,从东方到西方,无处无在。

在中国历史上,火刑最初是以「炮烙」的形式出现的。

史书记载商纣王喜用炮烙之刑。所谓炮烙,就是上横一铜柱,下面烧炭火,铜柱上还要涂上油膏,纣王让罪人在烧烫的铜柱上行走,如同烤肉串一般。如果罪人一不小心掉了下去,就会被明黄带橘的炭火烫得吱哇乱叫。妲己喜欢耍小性子,他经常用这种方式换取妲己的一笑。

《淮南子》说:「炮烙始于熨斗。」熨斗本来是熨帖衣物的,但纣王勤于思考,因此发明了大号熨斗,把大号的熨斗用为刑具。他让人在熨斗里装上木炭,让人举着,不许放下,直至烫得人肢体残废,借此展现他王上的浩荡威严。

汉代龙首柄铜熨斗

明代回文铜熨斗

不过,熨斗之刑的效果不算很好,不能满足纣王极视听之娱的乐趣,因此他才让人往烧烫的铜柱上走。在纣王的眼里,生死有命,富贵在天,你走不好自己掉下去了,你怨谁呢?只能说是你自己没本事。唯有掉进炭火里挣扎,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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