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 名被告走上法庭
1998 年 10 月 20 日上午,张子强案由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借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大法庭第一次开庭。
位于广州市仓边路 26 号的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门口,已经被人群围得水泄不通。境内外的各路记者里三层外三层地守在门前。公安机关对现场进行了严密的戒备,派出许多干警在现场维持秩序,以防意外。
8 点 30 分,一队队警车引着囚车从广东省看守所和广州市第一看守所开来,一辆接一辆进了省法院大院。现场记者蜂拥而至纷纷抢拍照片,气氛显得非常紧张。
能容纳 600 人的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大法庭内座无虚席,正中高悬着国徽,非常庄严。审判席上,中间坐着审讯长和两名审判员,担任审判长的是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王敏。审判席的左边是广州市检察院的 6 名公诉人,其中陈焯霖、吴筱萍、李启新等身穿检察官制服端坐在公诉人席上。审判席右边是 36 名被告的律师,由于绝大部分被告都请了两名律师,因此法院不得不规定,一名被告只能有一名律师坐在辩护律师席上,尽管这样,辩护律师席上仍然挤得满满的三排。这是广东,恐怕也许是全国最多被告的一次审判。
随着审判长宣布开庭,带被告入席,只见从法庭走廊上,36 名被告在武警的押解下依次进入法庭。
走在最前面的是张子强,他面色腊黄,神情木然。两名身挎手枪的武警一左一右押着他。张子强边走边朝旁听席上张望,他在寻找罗艳芳和他家人的身影,但是没有找到。
所有被告都依次押到被告席上坐下,审判台前坐了长长一排。
审判长首先逐一向 36 名被告询问姓名、身分、籍贯等问题。张子强被要求第一个回答。
审判长问:「你叫什么名字?」
张子强回答:「张子强。」
「你还用过什么化名?」
「陈庆威。」
「什么民族?」
「不知道。」
「籍贯是哪里?」
「广西玉林。」
询问中有一个插曲。审判长是用普通话问,张子强却用广东白话回答。审判长要求张子强用法庭规范语言普通话来回答问题。张子强说,他的普通话刚刚在看守所学的一点点,水平「麻麻地(广东白话,即很一般的意思)」。接下来,张子强用普通话说了几句,结果反而叫人听不懂,最后不得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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