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2 节 辛弃疾:哥的忧伤你不懂(第1页)

腰间的吴钩宝刀都快生锈了,还没杀过敌。他喝了一碗酒,登上一个叫赏心亭的亭子。

01

公元 1157 年,大宋首都开封,此时已被金国占领。

一座朱门大院内,一个年轻人喝完一杯爷爷泡的茶,就要离开家了。

那一年,他十八岁,要去做大事。

爷爷叫辛赞,是当时的开封市市长,但一心想要抗金,收复中原。可是他已经老了,重任落在年轻人身上。

他想让孙子长成一代猛男,就像西汉名将霍去病一样,于是给孙子取名:辛弃疾。

辛弃疾是济南人,从他出生那里就是沦陷区。父亲死于战争,他从小由爷爷辛赞带大。

众所周知,由爷爷带大的孩子,一般都很厉害。比如,葫芦娃兄弟。

但葫芦娃是每人只有一个绝招,而辛弃疾是一个全能天才。

02

彼时,南北对峙期间,南宋对金国占领区过来的人很谨慎,称为「归正人」,跟从良一个意思,明摆着搞地域歧视。

所以要想取得南宋的信任,就得拿出诚意。

那好,我就备几份大礼。

年轻的辛弃疾,用了两三年时间,玩了几把 cosplay(角色扮演)。

首先,他借着赶考的机会,去了燕京,当时的燕京是金国首都。辛弃疾考完试,没像别的同学那样喝酒撸串,而是骑着单车满城转悠,把金国的高官住所、军营位置、政府要员之类的情报,摸了个门儿清,还绘制了地图。

这个时候,他就是邦德,詹姆斯·邦德。

第二件事,是几年后组建了一支两千人的小部队,跟金军打游击战,还带领同志们学习持久战的精神,要跟金国死磕到底。

这时,他很像他的山东老乡宋江。

第三,在他二十三岁那年,有个叫张安国的叛徒,杀了即将投靠南宋的爱国领袖。辛弃疾就带着五十个兄弟,冲到五万人的金军大营,愣是把张安国绑了出来。

这时,他又成了赵子龙。

总之,青年时代的辛弃疾,一点都不像个写歌词的。

宋孝宗惊呆啦,这货是个大猛人啊。当场表示:来了就是大宋人。

03

然而,辛弃疾到了南宋,发现的却是另一番景象。

当时的南宋集团分为两派,主战派和主和派。主战派的口号延续了岳飞的梦想:还我河山。主和派的口号是:人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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