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7 节 刑法的目的是什么?|为什么是检察机关提起刑事诉讼(上)(第1页)

你好,我是詹青云。

上一集我们说到,在我们正式地一步一步去聊律师是怎样处理、分析一个案子,去聊律师的思维方式以前,我们先用几期节目,跟大家泛泛地谈一谈我们这个节目当中会涉及的一些根本的概念,比如:法律、律师、诉讼程序、司法制度。

上一集我们主要讲了法律和社会的关系是什么,为什么我们要遵守法律,以及法律的强制性。

我们再进一步地去看,法律把权威和暴力都收归公权力所有,不只是为了冤冤相报有时了,不只是为了为了让大家都能用和平的手段去解决争端。

法律不只是不允许人以暴制暴的私下里解决问题,当然是要所有人大家都到法庭上去解决问题。可是即便到了法庭上,人也不是为所欲为的,人的行为还会受到种种程序上的限制,这些程序上的限制也关乎一个法律体系的正当性,关乎一个人为什么要接受法律的惩罚,法律惩罚人的权力和正当性来自哪里?

刑事诉讼:由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我们从一些最一般的问题说起,不知道大家平时在看一些社会热点案件的时候,会不会有好奇,关注到一些案情以外的问题。比如说,我们听到一些重大的刑事案件的报道,例如杀人放火、强奸、抢劫,我们都会听到新闻里面说:「公安机关侦查」、「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

可是在我们平时的生活里,通常会遇到的那些法律问题,比如租房子被赶出来了,别人欠钱不还啦,通常就是一些民事案件,在这些案子里面,是没有一个检察机关会出来帮我们提起公诉的,这些民事案件,都得自己找律师,自己去告;自己不告,这事情就过了,这事就算了。

反过来,为什么杀人、强奸这些刑事案发生的时候,无论被害者是谁,被害者家属是谁,一般没有听说过有哪个被害者是自己去告这些杀人犯、抢劫犯的?

我们用一个具体的例子来说——我们举这个例子,只是为了说明一种程序上的原则,不是有任何偏向——比如大家都知道刘强东,他在美国被人起诉性侵犯了一位女大学生。

这个案子,最初因为涉及强奸,涉及有可能的刑事犯罪,所以最初是以刑事案立案的,当地明尼苏达州的地方检察官,是明尼苏达的公诉部门,在处理这个案子。

但是后来,地方检察官觉得证据不足以提起刑事诉讼,所以这个刑诉就没有再继续下去。这个案子的刑事部分就到此为止。

但我们知道,这个当事人,这位女大学生,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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