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0 节 南海仲裁案之一:为什么是仲裁?(第1页)

你好,我是詹青云。

我们之前向大家承诺,在进入诉讼程序的具体步骤以前,先飞快地浏览一遍整个诉讼程序有哪些步骤?有哪些考量?以便大家在我们讲到具体的案子和具体的细节的时候,心中有一个大局、有一个脉络去把握它。结果没有想到这一飞快就讲了五期节目,希望它体现的是诉讼程序的复杂更有趣,而不只是我的罗嗦。

那事到如今,只想问大家一个问题,你还记得一开始我们讲的是什么吗?

当你今天决定要拿起法律的武器去维护自己的权益,或者你是一个律师,收到了委托人的委托,要帮他提起一个诉讼的时候,首先我们应该考虑什么问题?不是诉状该怎样写,不是法条该怎样解读,不是诉求该怎么提,而是:去哪告呢?去什么法院告这个案子?我们首先要想的是,这个法院有没有权力管这类案子?这个法院有没有权利管我想要告的那个人呢?

在合适的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没有想清楚,结果已经写了慷慨激昂,令人热血沸腾或者潸然泪下的诉状,这个法院冷冷的回绝说,这事我们不能管,或者是这个人我们管不着,您回去吧。

不仅是一个尴尬的问题,事实上每一个法院,特别是我们不停提到像美国那样的联邦体系之下的每一个法院,它都有不同的诉讼程序的规则,也有不同的写作起诉书的格式要求,所以你一定是根据每一个法院的具体要求去做起诉的,更不用说有的时候是根据不同的法律体系,这个州和那个州的法院的的法律不一样,这个州之内的州法院跟联邦法院的法律又不一样。

事实上律师在准备诉状的时候,不仅要考虑法院,还会考虑是哪个法官在审这个案子。可想而知,每一个法官都有他的个人偏好。

在美国它判决书的这个文案,都需要公开发布,这个资料库比较齐全的情况下,这个法官的过往判决你都可以找到。

每一个律师,一定会去仔细的研究这个法官所主审过的类似案件,去寻找这个法官比较容易被哪一类的论证方法所说服,他的个人偏好是怎样?他的意识形态是怎样?这是一些非常现实的考虑。律师一定是会投其所好,因为这样更能为你的委托人争取到利益,没有什么可回避的。

所以一定是先弄清楚去哪里告,然后搞清楚了是谁来审所有这些问题之后,我们才进一步的去做其他的事情。但是在现实中呢,这个思考方式可能是反过来的。比如说我发现有好几个法院其实都可以满足这些诉求,都可以满足这些条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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