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詹青云。
上一集我们讲了,律师费为什么这么贵,以及为大公司的法务薪资都高的吓人,那大家可能会问,难道所有好的律师,优秀的青年学者们,法学院的毕业生们都去当被告律师,为大公司服务了吗?并不是这样。
跟我们之前讲了大公司的律师都被叫做被告律师,因为他们都是等着别人来告他们。那与被告律所相对应的,就有原告律所,有的律所是专门去当原告,告这些大公司的。
你说这样的律所的听上去不错,他们是不是比较坚持正义跟理想,总是会为弱小的团体发声呢?也并不是。
每一个行业都有它的鄙视链,只有身在这个行业当中的人才真的清楚。法律是一样的,事实上比如在美国的法律行业的鄙视链里,被告律所的这些律师们通常会不大喜欢所谓的原告律师 plaintiff lawyer。有时候这些原告律师比被告律所更加能体现美国法律的产业化特色,为什么呢?
不知道大家知不知道,美国有一个很特色的法律制度,叫做集体诉讼,class-action,这个诉讼这个制度在欧洲是没有的,在中国理论上是有的,但事实上应该是没有被真的应用过。
集体诉讼,顾名思义就是我们是作为一个集体去一起告一个案子。比如说假设说我骨折了,我到了医院,医生给我做了一个手术,把一个钢钉放进我的身体来帮助我支撑我的骨头。
过一段时间我越来越难受,我就在医院一检查,发现我的天,太黑了,这个钢钉竟然是质量有问题的。 顺藤摸瓜,其实很容易查出来说,不是我这一个钢钉有问题,怎么会偏偏就这钢钉有问题呢?是这一批次的钢钉都有问题。所以说被它的质量问题影响的并不仅仅是我一个人,是一群人,是一个集体。
现在我作为一个个体,我当然是可以告医疗器械的生产厂家侵权,伤害了我的利益。但是,更可怕的是在集体诉讼的制度之下,我不止可以代表我一个人去告这个公司,去告这个厂家,我是可以作为代表,代表我们这个集体一同去告这个厂家的。
集体诉讼的意思并不是说我们在广场上集合 500 个人,一起跑到法院里去告,并不是。我只要能够从理论上推断这个集体的存在,我自己就可以去告,我是在代表一个理论上存在的集体,而并不是现实中,我真的找到并且认识了这些人。
这样一告这整个案子还是我自己在告,可是这个案子的影响和价值就会跟从前个人的案子有天壤之别。
(本章节未完结,点击下一页翻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