灭门案在世界各地发生过不少,一种是外人作案,把受害者一家大人连同小孩一起杀害,另一种是家庭内部某个人作案,把其他家庭成员杀害后自杀。大体是这两类,说不出哪一个更惨裂。
2006 年,台湾花莲县吉安乡发生了一起灭门惨案,一家七口人,父母和五个孩子,先后非正常死亡。其案发过程、动机、目的,都有许多不合理之处,至今未得到解答。
遭遇不幸的是刘志勤夫妇一家人。
刘志勤 1958 年出生,案发时 48 岁。他曾在台湾从事情报工作,后成了一名摄影师。案发时他经营「魔幻家族」怡园店等三家分店。魔幻家族主要在游乐场为观光客提供数字合成的摄影服务。

刘志勤当时的妻子林真米比他小 13 岁。林真米是彰化人,她的父母育有四女一男,当时三十五岁的林真米是家中老幺。

夫妻两人共抚养五个孩子,分别是:
长子刘昱辰:案发时 18 岁,从花莲四维高中毕业,在新竹元培科大的医事系读一年级。
次子刘昕辰:案发时 17 岁,在四维高中的普通科的三年级就读。
长女刘其臻:案发时 12 岁,在四维高中的普通科的一年级就读。
这三个孩子都是刘志勤与前妻所生。
在与林真米结婚后,两人又生了两个孩子,分别是:
次女刘其恩:案发时 9 岁,在吉安国中的一年级就读。
幺子刘北辰:案发时 8 岁,在吉安国小的四年级就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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