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时间与于兴随团伙打交道的经验,倪钦提出了一个大胆的设想。尽管报告没有写完,但其逻辑已经颇为清楚。他认为,应该从匪徒绑架时使用的出租车入手进行侦破。于兴随在 1947 年后作案变得更为狡猾,几次遭到我方严厉打击之后,这个团伙在作案的同时极注意压缩社会关注程度。出租车司机判断他对如何处置自己似有犹豫,也合乎这个特点——「于毛子」也怕轻易打死一个司机引来大祸。
倪钦判断,于兴随等人将「肉票」拖下车的地方,很可能和他最后下车的地方相距不远,应该对这一地区进行更深入的调查。
报告至此戛然而止。
姜局长理解,倪钦的看法是于兴随在犹豫中带司机所走的路多半是为了掩人耳目,但他要很快和其他匪徒会合,所以下车之处应和胡茂盛的去向有关。
由于倪钦的死,陈龙局长对侦破于兴随案件下达了死命令,集中全市干警中的精兵强将进行侦破,要求「哪怕『于毛子』自杀了也要把他的脑袋带来瞧瞧」。
1948 年 3 月 26 日,也就是平安电影院枪战的第二天,傅家甸分局的刑警们带着司机老宋到达了他记忆中下车的地方,然后分头行动,开始了明察暗访。
这种明察暗访,是当时破案的一大法宝。解放初期下层群众对政府的信任度很高,也乐于提供线索。这一次大面积撒网,是围绕市郊马家沟河进行的,因为老宋记忆中两次停车,都曾看到河流,而这个方向如此大流量的只有马家沟河。
可惜,一日工作,没有什么人能够提供有用线索。看来,匪徒在作案过程中很注意规避周围百姓。晚上,刑警们决定挑灯夜战,继续寻找嫌疑分子,这样的案子,拖得越长,越难以破获。
到了晚上 8 点多钟,当地一个闾长(相当于今天的街道办事处主任)带着自己的儿子来了,这个才七八岁的孩子说他曾经看到过这伙匪徒。
警察们没有着急,先耐心地让两个人坐下,倒好茶,去请局长。其实姜局长就在一边看着,他从直觉感受,此二人坦然自如,提供的消息应该有一些真实性。
那个孩子说自己前一天拾柴火,曾看到屯子旁边来过一辆黑色汽车,它停在了屯边,有三四个人下了车,都戴着口罩(东北话称为「嘴兜」),还拖下来一个学生。他们把学生装进一个筐里,顶上还盖了白菜,然后朝屯子方向走过去。那辆车,也开走了。
一说时间、地点和大致的走向,都与老宋描述的情况相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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