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9 节 零下 30℃ 的刑侦现场:第 23 号尸体(第1页)

发现的人头拼起来到底是何形状,可以参见当时留下来的法医档案:

头面部烧焦,毛发大部分烧光,仅残留有部分毛根,毛囊破坏,头皮烧焦变硬,颅骨裂开,脑实质收缩质硬,面骨烧裂,使面颊软组织裂开,面额不清。上下颌骨粉碎,骨质大部及牙齿阙如。两耳三度烧伤,碳化……

文件中夹有一张照片,但我看了半晌,也没看明白这拼起来的物体是一个人的头部,等看明白了,又觉得还不如没看明白。

难怪最初会被归到碎尸块之中,这实在是很难和人头联想到一块儿的。

在场这几位法医的技术十分过硬,居然有人根据其头部下方的撕裂缺口又找到一段颈部和胸部相连的残块,这一段尸块的解剖描述如下:

颈部及胸部相当第三肋骨水平以上部分残存,以下部分阙如。胸背部皮肤在前侧约第三肋骨以上、背部相当十一胸椎以上、两侧第四肋水平线口上的部分残存,但已烧焦变硬,向外翻转,形成披肩样,其他部位均阙如。胸膛内脏阙如,其他伤断面软组织参差不齐,烧焦及烟尘熏染,变黑,形成前上后下的创面,两上肢软组织崩解,仅上臂上 1/2 以上皮肤与肩部相连,骨干粉碎性骨折,滑车尚存,其他部位阙如。

有人把发现这几块碎尸的侦查员叫来了。按照他的说法,发现时,尸头和胸颈部还勉强是一个整体,发现地点位于中心现场第 2 车厢前部东侧路基上,头向铁轨俯卧位,已经烧焦,一拎就散了。

这些天接触法医,有人看了这个案子的案卷,说这是他们这一行比较不喜欢的尸体——当然,什么样的尸体都不会让人喜欢,他这只是从专业角度来说。

为什么不喜欢?今天法医对尸体的鉴定有了老丁他们那个时代不曾拥有的有力武器——DNA 技术。通过 DNA 技术,往往可以快速而清晰地判断出死者的身份,甚至可以判断出其祖宗八代来。但是,DNA 技术也是有缺陷的,比如,高温之下蛋白质都分解了,DNA 的结构被破坏,也就无法进行有效检验了。有的电视剧拿一撮骨灰做鉴定,那纯属天方夜谭,骨灰里面连有机物都没有了,拿什么做检验呢?

反正,在 DNA-STR 增强分析技术出现之前,法医面对焚烧后的遗体也会难以辨认。说到此处,给我讲述这一常识的法医先生忽然面露得意之色。以我的经验,这得意是那种老技术刑警谈到技痒之处时会不由自主露出来的,其中必有故事。再三请益之后,这位终于拿出一枚奖章,说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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