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六四年我离开印度,怀里揣着一张商科结业证书,名下只有相当于当时十个美元的财产。
我搭乘一艘意大利货轮「罗马」号,睡在引擎隔壁的船舱里,在海上漂航了三个星期,穿过阿拉伯海、红海、地中海,最后来到了英国。我在伦敦北边芬斯伯里公园一带的一幢房子里安顿下来。这儿住的全是跟我一样身无分文的孟加拉单身汉,少说也有一打,有的时候更多。大家都挣扎着在海外求学谋生。
我一边在伦敦政治经济学院修课,一边课余到大学图书馆打工以维持生计。一间屋子挤了三四个人,公用唯一一个冰冷的卫生间。我们轮番当班,一锅锅地烧咖喱鸡蛋,放在铺着报纸的桌上大家用手抓着吃。
工作之余,我们无所事事。那些周末,我们穿着系带睡衣裤,端着茶杯,叼着罗斯曼香烟,赤着脚在屋里晃来晃去;要不然就出门去,到洛德板球场看看比赛。
我们在蔬菜店和地铁里认识了不少孟加拉老乡,有几个周末他们一大群人过来,把屋子挤得水泄不通。于是我们狂做咖喱鸡蛋,在一台根德牌开盘式录音机上大放穆可希的歌,最后把脏盘子通通泡在澡盆里。时不时有人结婚搬出去另过,还是远在加尔各答的父母给他定的亲呢。
到一九六九年我三十六岁的时候,我自己的婚姻也已安排好了。差不多同时,我还在美国找到一份全职工作,是在麻省理工学院一个图书馆的采编部任职。薪水养个老婆不成问题,何况受雇于一所世界驰名的大学也荣耀得很,于是我申领了第六优先的绿卡,准备好漂向更遥远的地方。
到那时我坐得起飞机了。我先飞回加尔各答参加自己的婚礼,一个星期以后再飞往波士顿,开始新的工作。在飞机上,我阅读一册平装的《北美就学指南》,那是离开伦敦前在托特纳姆宫路买来的,只花了七先令六便士。
虽然我不再是学生了,但是和过去一样,钱还是得省着点花。读这本指南我才知道美国人开车都是靠右,他们还把 lift(电梯)叫做 elevator,把 engaged phone(占线)称作 busy。「你很快就会感觉到,北美的生活节奏跟英国大不相同,」指南上写道,「人人都必须拼命向上爬,这里可没有悠闲的英国茶。」
飞机开始在波士顿湾下降的时候,机长通报了当地的时间和天气,还有一则新闻:两个美国人登上了月球,尼克松总统因此宣布全国放假一天。几名旅客欢呼起来。「上帝保佑美利坚!」其中一个呼喊道。过道对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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