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序: 法律人的热点写作
每当一个热点事件发生, 就会有许多的文字趁热跟进, 人们把这称之为 「热点写作」。
对于这种行为, 有两种最常见的指责: 一是沽名钓誉, 博人眼球; 二是消费他人, 如秃鹫食腐肉令人恶心。
第一种指责很容易驳斥。 柏拉图在 《理想国》 中就告诉人们, 正义不仅本身值得追求, 其结果也往往合乎欲求。 一种正当的技艺不仅有其独特的追求, 也能带来附随的好处。正如医生要追求医术高明、 妙手回春, 而这种追求同时也会带来良好的声誉与可观的收入, 这没有什么不道德。 但如果医生只是追名逐利, 为了名利可以放弃医疗职业本身的追求, 那么医生也就不再是医生, 他放弃了医术这种特定的技艺。 柏拉图以此来论证从政为官也是一种独特的技艺, 做官不能只是为了追逐自己的利益, 否则就不再是一种技艺。
写作也是一种技艺, 它既有技艺本身的追求, 也能带来附随的名利。 但如果写作只是为了名利, 那么写作也就不再是写作。 人们常说 「但行好事, 莫问前程」, 通常的情况是,为了好事去努力, 也就有可能得到所附随的前程。 但如果「只为前程, 无所谓好事」, 很可能既无好事, 又无前程。
《纳尼亚传奇》 的作者刘易斯也提醒我们, 行为有自然结果和非自然结果, 追逐自然结果非常道德, 而如果追逐的是非自然结果, 那就非常的不道德。 因为爱情所以想要结婚, 这非常道德, 因为结婚是爱情的自然结果。 但如果因为对方有钱, 所以想要结婚, 这就不道德, 因为金钱并非爱情的自然结果。
很少听说, 以结婚为目的的爱情不道德, 反而经常听说不以结婚为目的的谈恋爱都是耍流氓。 那些主张只为了爱情本身而爱情的人士大多数可能是在放纵自己的私欲。
因此, 写作带来名声, 没有什么不道德, 但名声只是写作的附随结果, 而非自然结果, 不能为了名声而去写作, 否则不仅不道德, 也使得写作不再成为一种独特的技艺。
我常常劝有文字特长的同事朋友多多写作, 向民众传播法治观念, 但经常得到的回复是: 这有什么好处, 算核心期刊吗? 算科研成果吗? 有朋友直言不讳地告诫我: 别浪费时间写这些东西, 多写 「核心」 「权威」 才是正道, 否则一辈子都只是不入流的外围学者。 我其实想劝这些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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