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五中暗潮涌动(下)之 得道者多助,失道者寡助!
长青师这次补充的两个团,则是浙江补充团,算是**后备役兵员中比较好的补充团。()
不过,**内部贪腐严重,即便是最好的补充团,也是贪污舞弊层出不穷,依然是‘闾阎骚然,鸡犬不宁‘。军令上,写的清清楚楚,告诫办理兵役人员遵法令、勤劳役政。
正所谓上奉下效,**内部就是**不断,下面的征兵更是屡禁不绝。
虽说刚才的名义是‘征兵抗战’,然而实际上,就是强征入伍,简称‘抓壮丁’。有的县在形式上办理了“壮丁登记”,举行了“抽签”,但其中猫腻不小,不过都是些掩人耳目的把戏而已。
因为,“中签”的都是穷苦人家的子弟,有钱有势的地主豪绅不仅其子弟可以逃避兵役,甚至还可以包庇别家壮丁;有的县连形式上的‘壮丁登记‘和‘抽签‘也未举办,索性就是乱抓乱拉一通,甚至把行路的旅客和访亲拜友的人,都拉来充壮丁。在紧急的时候,竟闹到路上行旅裹足,乡与乡之间断绝了往来。
国民党时期,下面分为区、乡、保、甲四级。而他们就是征兵的主要机构。
不过,这些人员的“捉丁”,通常都是夤夜破门或越墙而人,和捕捉强盗一样。甚至比之土匪强盗,更加的可恶,经常搞得对方家破人亡,天人永隔,不少山村能够数次洗劫之后,就变成了荒乡废墟,腿脚灵活的都逃难去了,剩下的无人照顾的老人,则只能够活生生的饿死、冻死。
寸寸有白骨,乡乡人难全就是当时社会的真实写照。
将壮丁捕获后,负责征兵官员便用绳索将壮丁捆起来,禁闭在一所黑屋子里。之后,再由乡送区,区送县,再由县送师、团管区,或由师、团管区到各县去接。层层机关,接到壮丁都居为奇货,卖放顶替,大发其财。卖放或逃亡的缺额多了,便又随时随地拉人替补。这样纵有人控告,也难以查出一个‘水落石出‘。
据说,当年还有这样一个故事。**兵役部的一位比较负责任的督察官,曾检查过某师管区补充团所接收的某县新兵名册,并集合新兵点名,竟发现有半数以上不是该县籍的壮丁督察官向该补充团团长提出责问,这位团长说:各团所接收的新兵,都是这样,如果一定要新兵的名籍相符,那只有把全团解散,另行征召,但是再征召来的新兵,还是这样
听到这样的话,让人不得不感到无比的悲哀。军队本来就是保卫**、保卫人民的军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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