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56 节 番外:锦凤(第1页)

我救了一个孩子,小姑娘长得水灵,被人牙子折腾着要卖进妓院里去。

我救了她,带她回家,给她穿上干净的衣裳,教她得体的言行举止,用半年的时间把她装饰成宝珠的样子。

皇兄看到她的第一眼,竟激动地热泪盈眶,「朕的宝珠回来了。」

在他们看不到的地方,我笑了。

离大计,又前进了许多。

我常常进宫,小姑娘一日日的长大,以公主的身份娇养着,越发明艳动人却不自知。

她喊我「皇叔」,其实我不过只是大了她六岁。

计划一点点生根发芽,看着她那张脸,我又有了新的念头。

蛊惑她,诱骗她,让她沦陷在我甜蜜的话语里。

真是个傻姑娘,我说什么她都相信。

我说喜欢她,非她不娶,她竟全信了。

只是戏做久了,总是难免露馅的。

如果不是那天见到李嘉敏那张同她一模一样的脸时,我几乎都要忘了,这一切竟全都出自我的手笔。

那把火是我差人放的,意外也是我计划的,只是没想到,落网的是姐姐,而不是妹妹。

我决定将错就错,利用李家如今的地位,助我一臂之力。

这些年,我忍得太苦了,十年蛰伏,只为一朝。

直到听到皇兄把她赐婚给陆江临,我坐不住了。

原以为是一件无关痛痒的事情,可一想到她要嫁给别人,就浑身不舒坦。

不可以,锦凤只能是我一个人的。

我将野心与私欲藏得很好,可这一刻,我忍不住加快了一切步伐。

可再如何,也阻止不了这场婚事,于是我思索再三,决定约见她。

我知道,她不会拒绝的,因为她爱我,她拒绝不了我。

她说:「沈煜,我要嫁人了。」

这话从她嘴里说出来,我的心像被钝刀敲了一下,我说:「好。」

后来的事情其实我也记不大清了,可是当我亲她时,她那样抗拒,瞬间点燃了我满心的怒火。

那一日她与陆江临挑手镯的情形还历历在目,我平生第一次尝到嫉妒的滋味。

她是爱我的,只能爱我,无论是心还是身,都只能属于我。

我将她压在身下,怒火跟欲火将理智烧得面目全非。

她成亲那天,我没有去,我想,等我登上这皇位,定要让她做这世上最美的新娘。

(本章节未完结,点击下一页翻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