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救了一个孩子,小姑娘长得水灵,被人牙子折腾着要卖进妓院里去。
我救了她,带她回家,给她穿上干净的衣裳,教她得体的言行举止,用半年的时间把她装饰成宝珠的样子。
皇兄看到她的第一眼,竟激动地热泪盈眶,「朕的宝珠回来了。」
在他们看不到的地方,我笑了。
离大计,又前进了许多。
我常常进宫,小姑娘一日日的长大,以公主的身份娇养着,越发明艳动人却不自知。
她喊我「皇叔」,其实我不过只是大了她六岁。
计划一点点生根发芽,看着她那张脸,我又有了新的念头。
蛊惑她,诱骗她,让她沦陷在我甜蜜的话语里。
真是个傻姑娘,我说什么她都相信。
我说喜欢她,非她不娶,她竟全信了。
只是戏做久了,总是难免露馅的。
如果不是那天见到李嘉敏那张同她一模一样的脸时,我几乎都要忘了,这一切竟全都出自我的手笔。
那把火是我差人放的,意外也是我计划的,只是没想到,落网的是姐姐,而不是妹妹。
我决定将错就错,利用李家如今的地位,助我一臂之力。
这些年,我忍得太苦了,十年蛰伏,只为一朝。
直到听到皇兄把她赐婚给陆江临,我坐不住了。
原以为是一件无关痛痒的事情,可一想到她要嫁给别人,就浑身不舒坦。
不可以,锦凤只能是我一个人的。
我将野心与私欲藏得很好,可这一刻,我忍不住加快了一切步伐。
可再如何,也阻止不了这场婚事,于是我思索再三,决定约见她。
我知道,她不会拒绝的,因为她爱我,她拒绝不了我。
她说:「沈煜,我要嫁人了。」
这话从她嘴里说出来,我的心像被钝刀敲了一下,我说:「好。」
后来的事情其实我也记不大清了,可是当我亲她时,她那样抗拒,瞬间点燃了我满心的怒火。
那一日她与陆江临挑手镯的情形还历历在目,我平生第一次尝到嫉妒的滋味。
她是爱我的,只能爱我,无论是心还是身,都只能属于我。
我将她压在身下,怒火跟欲火将理智烧得面目全非。
她成亲那天,我没有去,我想,等我登上这皇位,定要让她做这世上最美的新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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