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白云机场客服热线接到一男子电话举报,称其女友为新冠肺炎确诊患者,准备搭航班飞外地。警方迅速在酒店内找到该女子,并对该女子及酒店内相关人员采取了隔离观察与新冠病毒取样全套检测措施。经检测,该女子及酒店内相关人员新冠病毒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经审查,男子刘某供述因女友闹分手要回老家,其为了拖延时间挽留女友,便编造虚假举报信息。警方已依法对涉嫌编造、故意传播恐怖信息的嫌疑人刘某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无独有偶,内蒙古也有类似案件,靳某某因咳嗽就诊时谎称新冠疫情爆发初期从武汉归来,致多名就医人员及家属因害怕而离开。在医护人员带其前往发热门诊的路上,靳某某逃离医院,最终确认其未感染新冠肺炎。后靳某某也以涉嫌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提起公诉。
上述案件的关键在于编造自己或他人感染新冠肺炎是否属于刑法上的恐怖信息。
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
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是 2001 年美国 9·11 事件后《刑法修正案(三)》所规定的罪名。「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 5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 5 年以上有期徒刑。」
何谓恐怖信息,最高人民法院 2013 年出台过司法解释(《关于审理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该解释认为「虚假恐怖信息」,是指以发生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劫持航空器威胁、重大灾情、重大疫情等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事件为内容,可能引起社会恐慌或者公共安全危机的不真实信息。
按照这个司法解释,如果把感染新冠肺炎理解为重大疫情,上述案件构成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似乎没有问题。
编造虚假信息罪
然而,2015 年《刑法修正案(九)》在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的条款后增加了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这个新罪——「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
(本章节未完结,点击下一页翻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