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6 节 052 贷款诈骗罪和骗取贷款罪(第1页)

贷款诈骗罪,主观上一定要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客观上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骗取贷款。

非法占有的目的一定产生在贷款之前,但是所有的人被抓都会说「我想还」,于是就需要用证据推定,这也是贷款诈骗罪和骗取贷款罪最大的区别,在客观上它们的方法是一模一样的,都是骗取银行的贷款,但关键要看主观上有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是 2006 年《刑法修正案(六)》规定的新罪,指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曲沪平案

2005 年,中国的楼市开始高涨,国务院要求各银行自查风险。结果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发现有严重的违规放贷行为,有一个叫曲沪平的人,居然向银行办理住房按揭贷款高达数亿。你想一想,个人买房向银行能贷数亿,还是 2005 年,这多么可怕。

后来越查越觉得触目惊心,与曲沪平有关的住房贷款竟达 91 笔,包括浦发银行陆家嘴支行 89 笔、卢湾支行 2 笔,金额估计在 4 亿元左右。这些贷款被用来购买上海中心城区黄浦、卢湾、浦东等地的高档物业。贷款的代理人全是曲沪平,提供按揭中介服务的均为上海优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公司的老板是美籍华裔顾某。顾老板假借他人名义向银行办理住房按揭贷款,套取银行的贷款来炒房。等楼价高涨之后,公司再抛售房产。据说后来一个保安惊奇地发现自己居然买了房,而且还是高档楼盘,还有人每个月为其支付月供,所以要求住进去,这才东窗事发。

顾老板构成贷款诈骗罪吗?不妨再思考一个更为经典的案件。

黄光裕案

黄光裕,原国美集团的老板,2004、2005、2008 年三度问鼎胡润百富榜之大陆首富,在 2006 年福布斯中国富豪榜亦排名第一。2010 年黄光裕因非法经营罪、内幕交易罪和单位行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14 年。

其实,黄光裕在 2006 年就因为涉嫌骗贷被公安机关调查。黄光裕经营的第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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