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 节 063 故意伤害罪(第1页)

故意伤害是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以伤害后果为标准,伤害可分为轻伤、重伤、伤害致人死亡 3 种情形。

重伤是指使人肢体残疾或者毁人容貌的;使人丧失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机能的;其他有重大伤害的。特别残忍手段,是指采取朝人面部泼镪水、用刀划伤面部等方法毁人容貌,挖人眼睛,砍掉双脚等。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 3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 3 年以上 10 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 10 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重伤不能承诺

值得注意的是,重伤是不能承诺的。

福建有一个真实案件,曾某无力偿还炒股时向黄某借的 10 万元,遂产生保险诈骗的念头,并在中国人寿、太平洋、平安保险三家保险公司以自己为被保险人,投保了保险金额为 41.8 万元的意外伤害保险。曾某找到黄某,劝说黄某砍掉他的双脚,用以向保险公司诈骗,并承诺将所得高额保险金中的 16 万元用于偿还黄某的 10 万元本金及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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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某最初不答应,感觉这太吓人,但最后不经劝,勉强答应。后来黄某用随身携带的砍刀将曾某双下肢膝盖以下脚踝以上的部位砍断。之后,黄某将砍下的双脚装入塑料袋,骑着摩托车跑了。留下曾某一个人在「演戏」。曾某谎称被抢,让老婆去保险公司理赔,结果被保险公司揭穿。曾某不仅赔了一条腿,一分钱也没要着,而且还要因为保险诈骗罪(未遂)坐牢。在这个案件中,黄某也构成保险诈骗罪的共同犯罪,同时还构成故意伤害罪(重伤),因为重伤是不能承诺的。

帮助、教唆自伤和帮助、教唆自杀不同,毕竟刑法规定的是「故意伤害他人的」,而不是像故意杀人罪那样规定的是「故意杀人的」,所以自伤本身就不符合故意伤害的构成要件,帮助、教唆自伤者自然也就不构成犯罪。

自伤与伤害

自伤行为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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