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5 节 064 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第1页)

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打击的是器官的中间商,一般处 5 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 5 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未经本人同意摘取其器官,或者摘取不满 18 周岁的人的器官,或者强迫、欺骗他人捐献器官的,依照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违背本人生前意愿摘取其尸体器官,或者本人生前未表示同意,违反国家规定,违背其近亲属意愿摘取其尸体器官的,依照盗窃、侮辱、故意毁坏尸体、尸骨、骨灰罪定罪,处 3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组织是指行为人实施领导、策划、控制他人出卖人体器官的行为。组织者往往以给器官捐献者支付报酬为诱饵,拉拢他人进行器官出卖,这种出卖行为得到了受害人的同意。

因而在这类案件的审理中,很多被告人很生气,觉得自己没有做坏事,反而在做好事。让穷人有钱,病人有供体,医生做手术拿钱,医院还赚钱了,甚至国家还可以收税,这简直是多方共赢。但是你会发现被告人的这种想法,是一种纯粹后果论的功利主义,但是这种功利主义无法解释这个罪名的正当性。这里最关键问题还是道德主义的禁止剥削原理。

如果没有道德规则的约束,纯粹的功利主义必然导致强制对弱者的剥削,这本身也提醒我们没有什么自由是真正无关他人的。如果(成人之间的)器官捐赠、卖淫等行为遵循不受约束的自由主义,那么一定会导致权贵阶层对弱势民众毫不掩饰的剥削。1930 年,意大利的一个富翁向一个年轻人购买了一只睾丸,并请外科医生为他做了移植手术,愤怒的民意导致器官移植法律的出台

[3]

17 岁少年卖肾案

如果违背他人意愿,摘取他人器官的,或者摘取不满 18 周岁的人的器官,或者强迫、欺骗他人捐献器官的,不构成组织他人出卖人体器官罪,而应按照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处理。所以,只有完全行为能力人才能自主决定,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无权决定,甚至包括其监护人和法定代理人也无权代理决定。

2011 年,为买苹果手机,17 岁安徽少年王
(本章节未完结,点击下一页翻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