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力干涉婚姻自由 婚姻自由既包括结婚自由,也包括离婚自由。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是指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行为,处 2 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被害人死亡的,处 2 年以上 7 年以下有" />

第 15 节 074 婚姻自由(第1页)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

婚姻自由既包括结婚自由,也包括离婚自由。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是指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行为,处 2 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被害人死亡的,处 2 年以上 7 年以下有期徒刑。

如果妻子想跟丈夫离婚,丈夫就是不肯。每次妻子提离婚,丈夫就对妻子实施家暴,那请问丈夫构不构成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这是不构成的,因为想保持婚姻的稳定是社会规范所鼓励的,当然丈夫的家暴行为可以构成虐待罪或故意伤害罪。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主体一般是夫妻以外的其他人,比如长辈家属。本罪是亲告罪,不告不理。但是,本罪的结果加重犯是致使被害人死亡,出现了这种加重结果就不再是亲告罪了。结果加重犯包括致使被害人自杀。父亲长期暴力干涉女儿的恋爱,结果女儿和男朋友一起跳楼殉情。父亲对于女儿的死是有因果关系的,但对其男友的死是没有因果关系的。

重婚

重婚罪包括两类人,一类是重婚者,一类是相婚者。所谓重婚者就是有配偶,依然和别人结婚的;所谓相婚者就是自己没有配偶,但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所以,重婚罪是典型的对向犯,双方都构成重婚罪。犯本罪,处 2 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根据司法解释,在法律婚之后又有法律婚或事实婚的,应以重婚罪处罚。从这个意义上讲,包二奶有可能就构成重婚罪,前提是形成了事实婚姻关系。事实婚姻就是公开以夫妻名义长期生活在一起,而且周边群众都认为属于夫妻关系。

张三结婚没办证,但是办了一场酒,老婆给他生了两个孩子,一直没领证。后来张三到北京打工,公司的董事长看上他了,把女儿嫁给张三。张三为了前途和董事长的女儿结婚,抛弃了糟糠之妻,成为现代版的陈世美。结果原来的老婆带着两个孩子来找他,要求他再跟自己领结婚证。张三于是又跟原配领了一个证。

在这个现代版陈世美的案件中,董事长的女儿不构成重婚罪,因为她可能都不知道张三结过婚,自己也是被害人;张三构成重婚罪,因为他跟董事长的女儿先有法律婚,又跟原来的妻子有了法律婚。

但是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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