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付清瑶一起出门果然是我这辈子做出的最最最最最……傻的决定!
不过五天,也就仅仅五天而已,我们走的路程不到预计的一半就算了,我身上的那一百两银子就这么生生的花光了!
连带花光的还有付清瑶攒下的一点零花钱,还真是零花钱,也不知道这大小姐是从哪个角落里找出来的,我知道她身上有了铜板从来都是往屋子里随便一扔的,考虑到出门,我又不准她去偷付叔叔的银子,她花了一整夜时间把她卧室里的大大小小的抽屉柜子翻了个遍,一共找出了三千多枚铜板,加上她身上的一两多银子,也算是带了点路费了。
若是按照我的计划,三千多枚铜板和一两多银子可以让我们两个吃香喝辣并且在不错的客栈住的度过五天时间,谁想到她竟然用五天时间把我身上的钱也花光了。
事情得从我们离开家说起,我们在家里消停了三天,然后一帮叔叔伯伯们就出门了,出门前还不忘叮嘱我们好好呆在家,千万别闯祸,我们满口应承的答应了。
当他们前脚出门,我们也拿出了准备好的包裹,高高兴兴的开始了武当之行——本来我是不高兴的,可事已成定局,还是开心点的好。
第一天还好,因为是在扬州地界上,这块地儿我跟付清瑶闭着眼睛也能走的出来。
问题呈现是从第二天开始的,付清瑶小姐不知道怎么那么大的本事,走到哪儿都能发现需要帮助的对象,就我去买吃的的时候就发现城门口有一只流浪狗,已经饿的皮包骨头了,她善心大发的买了几斤牛肉送了过去,要不是我以带着狗上路不方便为由,她恐怕会带着这个拖累跟我们一起上武当。天知道我们还舍不得吃牛肉呢!哼!
又过了没多久,她又发现了一个乞儿,可怜巴巴的蹲在那里,面黄肌瘦的样子像是好多天没吃饭了,好吧,帮人总比帮狗来的好。
事情会越演越烈我不得不承认是我的纵容犯下的错,在小乞儿后面,她竟然又在闹市上发现了一个卖身葬父的小女孩,直接导致的结果是那个小女孩跟在我们身后整整两天,最后我不得不再给她十两银子才好歹把人打发了走。
这之后我加强了对付清瑶小姐的监控,一发现不对的苗头就赶紧拉她闪人,好歹算是保住了我兜里的八十两银子。
这样平静的过了三天,我松了一口气,以为付家大小姐已经体会到在外讨生活的艰辛的时候,最最严重的情况发生了。
当时,我们正在一座饭馆里吃饭,有一个卖唱的小女孩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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