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7 节 浪漫主义(第1页)

你们相信一眼万年吗?我第一次见到明远的时候,就是这种感觉。

我小心翼翼地迎合他,维持着他的骄傲,用我的卑微,像餐馆门口摆放的迎宾假花一样热烈而虚伪。

直到有一天我彻底累了,选择放弃。

我遇到了另一个人,在我的生活混乱不堪的时候。

「所以我出现了。」

坦诚来讲,他勾起了我的渴望。

而他早就看透了我的语言游戏,知道我贪婪、自私、喜欢逃避,可他依然牵着我的手。

牢牢地,将我攥在手心,一如往常。

我收到了明远接连不断的消息,不过已经与我无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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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应当是个承受能力和情绪自我消化能力比较强的人。

在我成为明远女朋友的这段时间里,我尽可能自我消解负面情绪,不倾诉、不打扰。

我也曾试图撒娇让他哄哄我,稍微哄两句就好。可他非常为难的看着我,「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哄你。哄女孩子那一套都是渣男的伎俩,我不想和他们一样。」

那时的我满心想着,直男不会哄人也是正常的,我可以慢慢教。我喜欢的男孩会用他的方式来爱我。

爱情的盲目让我完全忽略了这句话里显而易见的逻辑错误。

直到此刻。

昨晚深夜,大约凌晨,小腹剧烈的阵痛让我从本就不沉稳的睡眠中转醒,刺激着我的神经。

痛经。

我浑身冒着冷汗,大热天瑟缩在被子里,紧闭双眼,希望抗一抗就能过去。

无止尽的痛觉麻痹了我的理智,这一次痛经的强度似乎比以往都要剧烈。我强撑着身体翻身下床,为了不惊动室友,我摸黑翻出了布洛芬。

应当没事了。

我这样安慰着自己。

可是痛楚并没有随着药效而褪去,不仅如此,我感到胃里一阵翻腾。恍惚间我想起医生的叮嘱,布洛芬最好不要空腹吃,在痛经前半小时吃比较好……

我在厕所呕吐的声音吵醒了室友。

她打开灯,那时我正好走出来。她被我的状态吓了一大跳,几乎就要拨打 120,「天呐,你的嘴唇好苍白。」

她帮我接了杯热水,陪着我等痛感慢慢消退。

第二天醒来时,有一瞬我觉得自己如获新生。

我抱着手机犹豫许久,还是想把这件事告诉明远。他工作很忙,不喜欢被打扰,于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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