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待的时间总是显得有些漫长。好在有些事情可以做,楚云天倒也觉得时间过的很快,仿佛转瞬间,下午交接班的时间就到了。
等到一切都收拾妥当之后,楚云天从网吧里走了出来。
首先映入他眼帘的是一辆宝马七系的车。
如果放在从前,楚云天连看一眼这辆车的心情都没有。可是现在不同,他硬生生的停住了脚步。因为车子的旁边站着一个似曾相识的人。
这个人不是别人,正是那个跟他分隔三年,穿一条裤子长大的沈雁南。
一身宽松合适的休闲装,一副精致无比的墨镜,一个看起来很酷的POSS。
看来,沈雁南还是从前的那个沈雁南,依旧是着装精致,走路可以引发百分之一百二的回头路。
在时光的岁月里,有的人没变,有的人已经变的面目全非。很显然,沈雁南属于前者,楚云天属于后者。
这样的两个人,如果单单从服饰上来看,无论如何也不应该成为朋友的。
因为他们不是一个层次的人。
犹豫了半响之后,楚云天慢慢走到了沈雁南的面前,伸出了手。
有些事情,总是需要面对的。无论是骄傲还是耻辱,该来的终究是要来的。
“云天?”沈雁南望着这个已经完全没有昔日踪影的好友,脸上充满了诧异的表情。如果不是亲眼所见,就算是打死他,他也不会相信眼前站着的这个人就是以前不可一世的那个楚云天。
楚云天没有说话,只是缓缓的点了点头。
“你怎么会搞成这个样子?”沈雁南恨不得一下子将楚云天的脑门扒开,然后自己钻进去,好好看看这三年来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
“我现在的样子不好吗?我觉得挺好的。”楚云天从口袋里摸出了七块钱一包的红塔山,随手递给沈雁南一根。
“还是抽这个吧。”沈雁南并没有接他手中的烟,反而从口袋里掏出了一盒软中华。
楚云天愣了一下,旋即恢复了常态。他将自己手中的烟收了起来,然后从雁南的手中抽出一根,用打火机点燃,深吸了一口。
“云天,走,我先带你去买身衣服,然后再去吃饭。”沈雁南委实有些受不了他的这身打扮。
“我没觉得这身有什么不好,我有点儿饿,先去吃饭。”楚云天话刚一说完,率先往“老字号”走去。
沈雁南见他说走就走,没有办法,只好上了车,一路尾随他到了“老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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