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54 节 煮青梅(第1页)

我一不小心睡了我的竹马。

我叫沈飞飞,西凉唯一的女将军。

他叫李承和,西凉襄王世子。

昨日我携大军凯旋,在圣上御赐的将军府上,招待将士兄弟们好吃好喝。

我们同东夷的这场恶战,数了数,快四年了。

战场上瞬息万变,谁也不知道下一刻会发生什么,根本没空去数今夕是何年。

时间不饶人啊,原来我已经 18 岁了。

喝酒喝到后半夜,突然想到离京前李承和赠我的宝剑,得还回去。

我讨厌他这个人,不想欠他人情。

于是偷偷翻墙翻窗到他屋里去了。

宝剑刚放好,我就听到好大的呼噜声,灵机一动,往他嘴里塞了块布。

阔别重逢,这小子虽说没睡相,细细端倪,倒是长得愈发出众,眉眼五官像精雕细琢的美玉。

他的脸红得像猴屁股,浑身一股酒味。

啧啧,看来酒量还是不佳啊,不会喝还喝那么多,弱鸡,逞强。

不对,说不定刚从某个美人乡里回来,浪荡徒子。

思忖间,他迷迷糊糊睁开了眼,扯掉了嘴里的布,见到我似乎一点也不讶异。

我转身要走,他拉住我的手,不住呢喃道,「菲菲,我很快就能娶你了,今日在殿内,圣上答应赐婚的事了。」

「李承和,那可真是恭喜你了,得偿所愿。」

李芳菲,当今圣上最小的公主,集万千宠爱于一身,西凉第一美人,无数翩翩公子的梦中情人。

李承和也免不了俗,对她爱得死去活来,屁颠颠地追着跑。

一开始听到他叫菲菲这两个字,我浑身起一股恶寒,谁让我也叫飞飞呢。

后来我恶狠狠地瞪他说,你再敢叫我飞飞,我就天天揍你,吓得他只好连名带姓地喊我。

「放手!」

「不放,你既然来了,就不要走了。」

话落,我被他拽得趔趄往后倒,整个人枕到他身上,下一刻他直起身将我扣在他身下,醉眼迷离道,「我真的很喜欢你,你知道吗,非你不可。」

「你认错人了,李承和,你快起开,否则小命不保。」我翻了白眼,作势要往那命根子踢。

他根本就没听进去,俯下身来。

我清楚地看到,那双清眸柔得像一汪湖水,唇似娇嫩欲滴的樱桃,半敞开的白衫露出大半胸膛,喉结不规
(本章节未完结,点击下一页翻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