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惹了满京城最不该惹的人。
春桃和我说的时候,我眼泪都要掉下来了。
京城最不该惹的人……不是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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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纳了闷了!
我在京城为非作歹十多年,是谁替代了我的位置!
现在让我们回顾一下今天发生的事情。
我,本朝唯一的公主,当朝皇帝的亲妹妹,今天决定去挑选一匹属于自己的马。
本来我是不用亲自出手的。
堂堂一个公主,这点小事还用我自己来?
我直接冲进御书房找我哥要了一匹。
事实上我第二天就拥有了一只这样的四脚动物。
我在御花园里耀武扬威了三天,昭平郡主说我这是头驴。
怎么说呢。
当时连死的心都有了。
于是我在今天上午出现在了本朝的军营。
战马才配得上本公主。
红的太红,黑的太黑,白的太白。
我领着春桃逛了一圈都没找到合适的马。
营门口一阵喧嚣声,马蹄声由远渐近。
完了,我对这匹马一见钟情了。
腿是腿,眼睛是眼睛的,真酷!
马上的男人扫了我一眼,驾马转弯,一个翻身从马上跳下,转身进入营帐。
我扯着春桃的手:「我就要这个!」
「公主,不太好,这是……」
我打断她:「没有可是,这就是我的命中天马!」
我拉着春桃来到马厩仔细地观赏着这匹马,出乎我意料的是它竟然主动凑上来蹭我的脸。
这就是双向的奔赴吗?
正当我仔细观察时,背后传来一道男声:「你盯着我的追风干吗?」
我被吓得一激灵,转头一看,是之前骑在马上的男人。
「你的追风?现在他改名了,叫小彩虹!」我掐着腰,理直气壮。
春桃在后面一直扯我的衣服。
「你扒拉我干吗!」
当然,我没抢过,他一个口哨把马叫走了。
我被春桃强硬地拽走:「公主!这是摄政王!」
摄政王怎么了!摄政王……我让让他不就好了嘛!
不是我怂了,摄政王掌握着朝廷一半的军权,我这是为了大义。
毕竟我的新年愿望都是世界和平,国泰民安。
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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