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失忆了。
我不记得我为什么进监狱,犯了什么罪。
狱友们都躲着我,他们说我杀人,说我精神有问题。
直到我刑满释放,去城南的郊外租了房子,遇到一个男人。
他是我的新邻居,热情帅气,像太阳照耀着我。
可我后来才知道,他有一间地下室,里面贴满了我的照片。
他监视我很久了。
1、
我又看见了那种恐惧中带着厌恶的眼神。
邻居和我对视了眼,牵着自己的小孙儿,跑得比博尔特还快。
那些惊恐的表情不断提醒我,我犯过罪。
我失忆了。
准确来说,法医断定我在案发现场遭受重大刺激,成了失忆症患者。
我把案发现场情况,忘得一干二净。
包括受害者。
法医说不止一次给我看过受害人的照片,不仅无法刺激大脑回想起场景,更会使我情绪激动导致晕厥。
醒来后,甚至又再度忘掉受害人长相。
一开始,他们以为我是装的。
最后在地毯式搜索我家后,发现治疗精神疾病的药物跟一份医院出具的精神病报告。
又对我进行各式各样的鉴定检测,三年后,确认我精神异常。
过失杀人。
当我走出监狱的那刻,以为一切的折磨到了终点。
却以邻居的恐慌,开启对我的审判。
热闹非凡的菜市场。
卖肉的大叔看见我,只是一个狐疑的眼神,我敏感得把卫衣帽子扣在头上,跌跌撞撞地往前跑。
我只感觉无数道眼神像针扎似的,刺向我。
「我要条鳊鱼。」
我低头走到鱼摊前,小心翼翼地把口罩捂好,我只想买条鱼给自己做顿饭。
「十七块钱,您稍等着!」
老板麻利地上完秤,把鱼处理好。
我从口袋里掏钱,想迅速离开菜市场,可突然发现口袋空空。
我不信邪地把全身上下口袋再掏了遍,仍是没摸到出门时带的那五十块钱。
老板提着装好的鳊鱼,狐疑地看向我,「没带钱?」
「我再找找。」
我想解释,可周围有人好像认出我,对着我指指点点,说我是刚从监狱出来的杀人犯!
还说我出门买菜不带钱,想硬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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