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 节 租了个真男友(第1页)

谁能想到呢。

我,宋欢喜。

28 岁的奔三少女,为了躲避催婚,花钱找了个男人回家吃饭——结果最后还他娘地认错人。而更令人无语事情还在后头,面前这位被我误领回家,名叫洛言的男人现在口口声声称是我的小学同学。

我嗤笑:「大哥,现在的年代可不流行这么搭讪了。」

「是么?可上午还有人拉拉扯扯,非说我是她今天的男朋友。」

「……」

咳咳。

我尴尬地脚趾抠城堡,夹着声音,说话细声细气:「哎哟~那是意外啦。」边试图转移话题,来一招反客为主,「你说咱俩小学同班,我怎么没有印象啊?」

小学同学长啥样,我能不知道么?

那群熊孩子里要是能出个这么帅的,我当场倒立洗头好吧。

洛言恍然大悟般「哦」了声,弯起眉眼。

什么意思……

我不明所以。

却见洛言往前走近几步,直将我逼到桌沿处才停下步子,微微低头,用一种居高临下的视角看我:「那不知道宋同学还记不记得,A 小 3 班的胖胖?」他顿了顿,又慢吞吞地继续开口:

「就是那个,五毛钱辣条你卖 5 块钱的冤大头胖胖。」

……

一、

要说这事儿属实是场意外。

当时同班转学生胖胖眼馋我手里的辣条,本想手指比个五,原价 5 毛卖给他。却不料,对方竟递上 10 块钱,眼睛亮亮地问:「五块钱一包,那你帮我带两包,可以么?」

不得不说,那瞬间我的内心也是充满了煎熬与痛苦。

毕竟身为社会主义接班人怎能乱收同学钱呢,但无奈对方实在给的太多,只能默默闭上眼睛,擦去嘴角泪水,郑重地点点头,回了句:「没问题。」

嘿嘿。

有钱不赚王八蛋。

胖胖家里管得严,大人不许他买垃圾食品吃。他就偷偷摸摸拿着压岁钱来找我代购,开始只是辣条,后来业务又发展到学校附近小吃摊。

总之就是一个敢收,一个敢卖。

直到后来小金库被发现,我妈抄着鸡毛掸子追了我三圈,才事迹败露。随后,她拎着我去胖胖家负荆请罪,将我辛苦存了许久的钱票子全部如数还给对方,这严重扰乱市场价格的买卖才彻底告破。

而我,也从胖胖最最亲密的朋友,成了他心头最恨的那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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