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 年初,山东临沭二中一名高一女生高婷(化名)在去学校后失踪,在一个月零三天后,她的被破坏的尸体在教学楼上锁的厕所内被人发现。
一年后,隔壁班男生张志超因为性侵杀害高婷被判无期徒刑。
2020 年 1 月,本案再审,张志超被判无罪,当庭释放。
张志超在十五年后重获自由,但本案依然留下最重要的问题没有答案:当年那个 15 岁少女是被谁杀害、辱尸并藏在厕所内的?
本文的目的是希望通过搜集的信息重新梳理案情,根根据我手里获得的资料以及证人的证词,去探究当时发生了什么,凶手到底是什么样子。
也希望这个案子不被人忘记。
亲自查看过现场之后,有两个问题是最需要被解释的:
1、哪儿才是高婷遇害的第一现场?
2、她在那里究竟遭遇了什么?
首先,高婷不太可能在校园外或者校园内其他地方遇害。一凶手没有理由移尸教学楼,二也很难实现。
我在前两篇已经讨论过,高婷不太可能在校园外或者校园内其他地方遇害。一凶手没有理由移尸教学楼,二也很难实现。

张志超的一审判决书认为,张志超是在外面洗涮间奸杀高婷,为了藏尸,才把尸体移到里面的厕所。这个理论显然是有漏洞的,也导致很多人有疑问:
1,洗涮间都没有门,对着走廊,凶手怎么可能在洗涮间地板上性侵杀人?
2,死者头部有至少四处创伤,可为什么没人在洗涮间地板发现血迹?
3,死者前额正中有一道较深的伤口,里面还嵌了三颗玻璃碎屑。(有人因此猜测,凶手是用老式玻璃手电筒击打她的额头。)可高婷失踪后,为什么没人注意到洗涮间地上有玻璃碎片?
4,死者的鞋和袜子上都有泥,但洗涮间地上为什么没有泥?
5,尸体小腿肚是白色的,而尸体的后背、后腰、屁股和大腿后侧有红色尸斑。这说明尸体曾被放在一个平台上,小腿垂落。但厕所和洗涮间都没有这样的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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