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歌他们来到常薇书院的过程其实非常俗套。
因平时学习成绩优异,高考之前,他们四人其实已经被保送到了凡界国内某所一流学府。
高考之前,某天早上,饶歌他们醒来,发现书桌上放着一封鼓鼓的封面很传统的书信,正面用毛笔竖版写着“邀请函”三个字。
饶歌很莫名其妙。
他打开信封,看到里面有一张硬纸卡片,还有两张写满毛笔字的书信,并附有一个薄薄的葫芦形状手指长短的白瓷瓶。
卡片底纹是一种烫金色的他从未见过的花纹,烫写着一段靛青色的文字,内容非常正式:
邀请函
恰适本书院夏季招生之际,本书院晓知公子龙章凤姿、天质自然、勤奋好学,身上具备本书院招生的品质。本院虽小,但良师亦有,美景亦有,特诚邀公子到本院进修学习。随函附有书信一封和金疮药一瓶,以供君用。常薇书院谨奉。
嗯~开篇点题,言简意赅,说完就收,不虚伪不客套。饶歌点点头。
他又翻开书信,竖版楷书的字体工工整整写了三张信纸,简述了殷墟和常薇书院的事情。还列举一位他们可向之咨询的凡间人士,以证常薇书院的真伪。邀请函上的凡间人士是饶歌他们几人所在城市的成功人士,这些成功人士在社会上颇有名望,有一定的影响力和公信力,信上说他们也曾在常薇书院学习。
看到这里,饶歌还在想,静儿这个调皮鬼,有所长进,这次的恶作剧逻辑缜密,细节安排非常不错,只是描述的事情太过夸张,现在是二十一世纪社会,谁还信奉这一套。
饶歌摇摇头,翻出下一页继续看。
书信上写,白瓷瓶内是一种金疮药。他需要用小刀划破手指将血滴在邀请函上,当天晚上就会在梦中游历一番常薇书院。金疮药用来医治划破的伤口,药粉敷到伤口上,伤口可立时愈合。
饶歌无奈地笑笑,难道静儿觉得以他的智商,会做出信上所述的这种天方夜谭的事吗?他随手将信纸和金疮药丢在桌子上,去卧室自带的卫生间洗浴。
待他用毛巾擦着头发从卫生间出来后,饶歌又看到桌子上的信封和瓷瓶。此时他心中犹疑,静儿是个小炮仗,脾气一点就着,一泼就灭,平时做事迷迷糊糊,这次的事情不是静儿的风格。
饶歌觉得有个声音在脑中催促他按照心中的指示做,他思考片刻,决定试一试。
他将手指划破,挤出一滴鲜血。滚烫的鲜血滴到邀请函上,他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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