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6 节 签了合同付了钱,房子就一定是你的了吗?(第1页)

买房作为人生的大事之一,由于关系到安居乐业、家庭幸福,并且金额又非常大,大家都会重视签合同的问题。但是,签了合同付了钱,房子就一定是你的了吗?

你可能要说,合同都签了,房子肯定是自己的了,剩下的只是办过户手续的问题了。

今天我要给你说的是,别小看了这个过户手续,如果只是签合同没办过户,这房子还真不一定是你的。而且,在签合同到过户的间隙,是风险最大的时候。

如何规避这样的法律风险呢?且听我给你道来。

【案例】

大明要买张三的一套二手房,双方商定价格是 50 万元。但由于政策原因,这套房子两年后才能过户。

2010 年 1 月 1 日,双方签订了《购房协议》,约定 6 个月内大明付清房款,两年后政策允许时,张三为大明办理房子过户手续,过户费用由大明承担。随后,大明如约分 4 次付清了 50 万元购房款,并搬进了房子居住。

但两年后,张三却对大明提出的过户要求一再拖延,这一拖,竟拖了 5 年之久。直到 2015 年,房子仍然没过户,大明却等来了法院的工作人员。

工作人员说,这房子张三在四、五年前就向银行抵押贷款了,后来张三还不上钱,被银行起诉到法院,现在这套房子要被拍卖了。

大明一听,瞬间懵了:这房子我已经签了合同付了钱,是我的啊,张三怎么还可以拿去抵押贷款?我该怎么维权?

【知识】

大明的遭遇看起来有点离奇,实际上,背后是一个容易被很多人忽略的重要法律问题。

大明签了合同支付了全部购房款的房子,在他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为何还能被原房主拿去银行抵押贷款?原因就在于,没有过户。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房屋作为不动产,它的所有权的转让,要经过依法登记才能发生法律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简单来讲,就是买房子要拿到房产证,房子才真正属于你。大明虽然和张三签订了购房合同,但是没办理过户,房产证上仍然是张三的名字,在法律上张三享有所有权,可以凭借房产证把房子拿去抵押贷款。

这就是为什么会出现「一房二卖」甚至「一房多卖」的情况。因为只要没办理过户手续,房子的所有权都在原来的房主名下,而买房属于民事合同关系,一般只有双方当事人知道,如果房主瞒着不说,房产证的信息还没更改,房管局系统上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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