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们继续来说跟合同相关的法律问题。说起签合同,大家脑海中可能会浮现这么一个场景:两个人在一张桌子面前相对而坐,每人手中拿着一份合同,签了字以后互相交换再签字,然后再握个手,签约完成。理想状态下,合同是各方当场签署完成的。
但在现实中,不少时候,是一方先签字,另一方后签,双方都签完了,这个合同才生效。但是,如果只是一方签了,另一方没签,或者反悔了,合同就一定无效吗?
我这么问,你可能已经猜到了,答案是——不一定。
但什么情况下,另一方没签字,合同也成立并且生效呢?
我们还是先看看在今天这一课里面,大明又遇到了什么糟心事儿吧。
【案例】
大明想在市区买一套二手房。经人介绍,了解到张三要卖房子,二人谈妥了以 80 万元的价格成交,大明在三个月内分期付清全部房款,张三协助办理过户。由于大明急需入住,双方约定大明支付 20 万元首付款后就可以搬进去住。
三天后,大明给张三转账支付 20 万元房款,张三给大明写了收据,双方做完交接后,大明也很快搬进了这个房子居住。由于当时张三要去外地办事,便和大明约定,大明先签合同,等张三回来后再签。三个月后,大明如约分期支付完了 80 万元房款,但张三却一直没有签合同。
一次偶然的机会,大明从典叔的民法典课程里面得知,买房后如果只签合同而没有办理过户手续,就不算真正对房子享有所有权,有很大风险。大明开始慌了,赶紧联系张三商量办过户的事情。但让人始料未及的是,张三却说,之前的合同他没签字,合同就是无效的,现在他不想卖了,之前收的钱退给大明。大明从朋友那里得知,张三可能是想以更高的价格,把房子卖给别人。
之前的房屋买卖合同,里面白纸黑字写得清清楚楚——「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均签字捺印后生效」,而现在这个合同只有大明签了字,张三并没签,双方也没有签其他的协议之类的。
这种情况下,合同是不是真的就是无效的?大明该怎样维权呢?
【知识】
由于合同是各方当事人达成的合意,真实意思的表达,所以《民法典》第 490 条就明确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
一般来说,需要签订书面合同的,涉及到的内容都是比较复杂的,会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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