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房产中介平台很强大,各种房源信息都能找到。租房子,买房卖房,很方便,而且中介平台的服务也越来越人性化,体验也越来越好。
但唯一的问题是,这中介服务费可不低。一般租房子要一个月的租金作为中介费,买卖房子的中介费更高,根据成交价格的百分比来计算。这样算下来,成本就很高了。
于是,就有「聪明人」打起了主意:何不先通过中介找到买家或者卖家,双方找机会互换联系方式,再私下交易,不就省了一笔中介费吗?
事情果真如此吗?听了今天的课,你可能就不会这么想了。
【案例】
大明和小美要在市区买一套二手房。经过中介平台的推荐,他们看中了张三的房子。房子总价 200 万元,在市中心,还是学区房,配套设施很完善。
唯一的问题是,如果成交的话,中介公司要收取 2% 的中介费,也就是 4 万元,这笔费用对于大明和小美来说,是一个不小的开支。但这套房子,大明是真心想买。
有没有什么办法可以少交中介费呢?
中介公司对中介费几乎不愿意让步。大明发现,根据中介公司的收费标准,作为卖方的张三,也要承担 1% 的中介费。他灵机一动,悄悄留下了张三的联系方式,私下和张三联系,想绕过中介签约。张三经不住诱惑,同意了。
但大明和张三签了「私单」,办了房产过户手续后,却收到了法院寄来的开庭传票,他们被中介公司起诉了,要求支付中介费。大明认为,中介合同约定的是通过中介公司成交后,支付中介费,他是直接和房主张三签的合同,中介公司没参与,所以他不应当支付这个费用。
最终,法院判决,大明和张三分别向中介公司支付中介服务费 4 万元、2 万元。
【知识】
大明遇到的这种情况,在生活中比较常见,也就是大家平时说的「跳单」。「跳单」对于消费者来说,可以节约一笔中介费的开支,但对中介却是一种致命的伤害。
今天这起案件中,中介公司打官司打赢了,这说明法律是有保护中介的规定的。那这些规定,具体是怎样的呢?作为消费者,我们又该注意哪些问题?
你找中介租房或者买卖房子,接受的是中介服务,你和中介公司之间是中介合同关系,《民法典》中专门有一章的内容对中介合同进行了规定。如果中介促成了合同成立,那么你作为委托人,就要支付事先约定的中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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