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54 节 全职太太有哪些法律权益?(第1页)

传统中国社会中「男主外女主内」的思想,至今仍然有一定的市场,尤其是有老人、孩子需要照顾时,夫妻之间权衡的结果,往往是妻子放弃工作和社交生活,来当「全职太太」。

但这会造成另外一个问题:家庭开支需要依靠丈夫的收入,妻子不仅没有地位,还慢慢变成了「黄脸婆」。

当一个家庭必须有人放弃工作时,只能是妻子吗?妻子不工作做全职太太,对个人会有什么不利影响?《民法典》又是如何保护全职太太合法权益的?

【案例】

大明和小美结婚后,和大明的父母居住在一起。不久,小美生下了一个活泼可爱的孩子。由于大明父母年事已高,身体状况不好,再加上大明父亲一次意外摔倒住院,让这个家庭的麻烦事儿越来越多,大明和小美两个人忙得鸡飞狗跳。

大明对小美说,你以后就不要去上班了,家里有老人、孩子需要照顾。小美是个事业心很强的人,她不愿意放弃工作,成天待在家里。但无奈一家人,包括亲朋好友,都劝她在家里照顾老人小孩。

最终,小美迫于道德压力,成了一名「面朝黄土背朝天,柴米油盐酱醋茶」的全职太太,大明上班赚钱养活一家老小。

这样的日子持续了几年,大明和小美的感情出现危机,甚至闹到了离婚的地步。但在财产分割上,两人出现了巨大分歧,最终对簿公堂。

大明认为,小美是全职太太,没有经济收入,全靠大明一个人养家糊口,所以小美分不到财产;小美认为,她放弃工作,给家庭做出了贡献,仍然有权分割共同财产,并且大明还要给她一定的补偿。

法院审理后判决,孩子随小美生活,平均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大明向小美支付 5 万元家务补偿款。

【知识】

《民法典》第 1057 条规定,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一方不得对另一方加以限制或者干涉。

在法律上,男女双方是完全平等的,都享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不会因为结婚而限制这项权利,丈夫无权要求妻子不工作,同样,妻子也不能限制、干涉丈夫工作的权利。

所以,传统伦理道德中的「男主外女主内」,实际上是不合法的。家庭生活中的夫妻分工,是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而不是由法律事先规定的。当出现了参加工作与照顾家庭的矛盾时,作为夫妻,要友好协商,充分尊重对方的意愿,考虑家庭的实际情况,在确保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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