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口子要是过不下去日子了,总避免不了一个问题——离婚。
夫妻离婚,要么去民政局,要么去法院,前者叫协议离婚,后者叫诉讼离婚。
以前,协议离婚很简便,签好离婚协议,带上证件,在民政局现场就可以领到离婚证,成功解除婚姻关系。
但 2021 年 1 月 1 号《民法典》实施后,这一情况被彻底改变了:协议离婚必须要经过「离婚冷静期」,而一旦被强制要求「冷静」,这协议离婚有时候可能也会变得遥遥无期了。
那么,离婚冷静期是不是在限制离婚自由?离婚冷静期制度实施后,最快要多久才能离掉婚?冷静期满后,对方反悔了怎么办?怎样防止对方借离婚冷静期故意拖延时间?
今天,我们继续来讲《民法典》。
【案例】
大明和小美结婚 10 年,生了一个儿子小小明。在长达 10 年的婚姻生活中,二人逐渐从蜜月走向平淡,更是会时常因为家中的琐事而争吵。久而久之,双方的感情也慢慢变淡了。
有一次,他们因为儿子报培训班的事情又吵了起来。小美提出离婚,大明表示同意,二人立马拿上身份证和结婚证,直接去了民政局。工作人员告诉他们,协议离婚需要签订《离婚协议书》,再带上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资料不齐没法办理。他们只能先回家。
小美联系了律师,请律师尽快起草一个离婚协议,她想马上离婚,一天都不想多等。律师告诉小美,现在离婚有冷静期,当天是没法离成婚的。律师写好离婚协议后,小美交给大明,大明却迟迟没有签字;好不容易签好了协议,去了民政局办了申请,大明却又反悔了,总是找各种借口拖延时间,这婚硬是拖了半年都没离成。
小美很苦恼,以前离婚那么方便,现在为什么要搞个「冷静期」,这不是限制离婚自由吗?那如果对方一直不配合,这婚是不是都没法离了?
【知识】
以前,协议离婚是夫妻双方带上离婚协议和证件材料,去民政局签了字,现场就可以领到离婚证,当场就能离婚。而现在,这个规定变了,协议离婚要先「冷静」。
「离婚冷静期」是《民法典》新增加的针对协议离婚的规定,法律条文原文是这么说的: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民法典》第 1076 条第一款)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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