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68 节 已经离婚,能起诉对方赔偿吗?(第1页)

夫妻协议离婚时,必须要在离婚协议书中明确双方自愿离婚、孩子抚养权、财产分割以及债权债务承担等问题。

但很多人往往会忽略这么一个问题,如果离婚是因为一方的过错,那么无过错方可以要求赔偿。

那么,赔偿的标准是怎样的?如果协议离婚时没有说赔偿问题,离婚后还能提吗?能不能不离婚只要求对方赔偿?

这些问题,请跟我一起到《民法典》里寻找答案吧。

【案例】

大明和小美是经人介绍认识的,没多久就闪婚了。婚后,小美发现大明脾气暴躁,爱喝酒、赌博。

而且,大明喝酒以后,或者在吵架的时候,还会动手打小美,小美身上经常被打得青一块紫一块的,小美因此还报过警。

但警察以是夫妻矛盾为由,只是劝双方和睦相处、不要动手,并没有做出处理。

小美感觉痛苦万分,便提出离婚。大明一开始不同意,甚至还打骂小美。后来,时间长了,见小美执意要离婚,大明也就同意了。

双方签了离婚协议书,约定孩子随小美生活,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割,没有债权债务,在民政局协议离了婚。

由于大明长期的打骂,小美感觉身体经常隐隐作痛,还老是做噩梦,精神状态也很不好,即便离了婚,这些症状也没有好转。朋友告诉她,这种情况可以要求大明赔偿。

小美本想着,婚离了也算解脱了,身体的伤自己慢慢养着。但身心伤痛的折磨,让小美倍感委屈。小美便找大明索要赔偿,大明哪里愿意给,还说离婚协议已经签了,婚也离了,所有问题已经两清了。

无奈之下,小美向法院起诉。

【知识】

《民法典》第 1091 条规定了离婚损害赔偿制度,五种情况属于婚姻中的过错行为,(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如果是因为这五种情况中的任何一种离婚的,无过错一方可以要求过错方进行赔偿。

所以,大明长期对小美实施家庭暴力,造成了小美身体和精神上的伤害,二人因此离婚,大明存在过错,小美可以要求他赔偿。

但赔偿的标准怎么来确定呢?

一般来说,这个赔偿包括两个方面: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如果因为夫妻一方的过错,给无过错方造成了物质损失,比如实施家暴、虐待家庭成员,造成了身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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