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我们管吃饭不给钱就要溜走的现象叫「吃霸王餐」。
那我们假设,你是一家餐馆的老板,有顾客吃霸王餐,你会怎么办?报警,还是把人拦住不准走甚至打一顿?或者扣下他随身的财物,让拿饭钱来赎?
如果你到一家餐馆吃饭,发现饭钱太贵,或者没带钱,想悄悄溜走,吃霸王餐,被抓住了会怎么样?要被判刑吗?餐馆老板扣留下你的人或者你的财物违法吗?
今天,我们来聊聊跟吃霸王餐有关的法律问题。
【案例】
大明和小美开了一家餐馆,平时生意也还行,再加上夫妻二人待人和善,菜品口味好,所以还是有不少回头客。但是受疫情影响,餐馆客流量大幅下降,生意也变得冷清起来。
有一天,餐馆来了一位陌生的客人,吃完饭四处张望了一下,然后快速往门外跑。小丽一看,不对劲,这人的餐费还没支付,便大喊:「别走,还没给钱呢!」恰好大明外出办事回来,一把抓住了这个人。
逃单的人名叫张三,是个外地人,当天在大明店里的餐费是 108 元。大明问张三,你为什么要逃单?
张三答道,身上没带钱,态度还很嚣张。在店里吃饭的其他客人纷纷指责张三吃霸王餐,还有正义人士说这是犯法的,让大明报警,甚至还有人要上去打张三,被大明拦住。
大明让张三打电话叫人送钱来,否则就不能走。张三却说,大明不能限制他的人身自由,不然就犯法了。大明听到这话,气不打一处来,头一回见吃霸王餐还这么拽的人,还好他忍住了没动手打人。
沟通无果,大明把店门锁住,不让张三走,并立马拨打了 110 报警。大明的处理方式恰当吗?吃霸王餐的张三会被警察抓走吗?
【知识】
「吃霸王餐」的现象,大家听说过或者遇到过,但这一行为在法律上是如何定性的呢?
一个人到餐馆吃饭,和餐馆之间形成的是服务合同关系,顾客支付费用,餐馆提供饮食服务。而如果餐馆按照顾客的需求提供了餐食,顾客却没支付费用,那顾客的行为就构成违约,根据《民法典》第 577 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餐馆可以要求顾客承担违约责任,也就是支付餐费。
从这一点来看,在法律上,吃霸王餐一般情况下属于违约行为,餐馆和吃霸王餐的顾客之间是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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