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常大家出门,各式各样的广告牌、店招随处可见,商家为了宣传营销,也是狠下本钱。
这些广告牌、店招看上去是好看,但也暗藏风险,有可能因为安装不牢固或者其他原因掉落。
这一掉落,后果也许会很严重,轻则致伤,重则致命。
如果走在大街上,不幸被掉落的广告牌或者商家店招砸伤,该找谁索赔呢?
【案例】
这天是周末,大明和小美去逛街。在经过一家火锅店门口时,火锅店墙上的巨幅广告牌突然脱落,掉下来,正好砸在小美的身上。小美当场被砸晕,受伤住院共花去各项费用 1.8 万元。
事后,小美找商家小张索赔,商家却说,店铺的房子是他们租的,广告牌也不是他们安装的,让小美去找房东老王。老王显然也不愿意赔,他对小美说,这个广告牌是上一个租客大刘安装的,退租的时候没有拆掉,应该找大刘索赔。
而让小美没想到的是,大刘更会踢皮球:「我之前的租赁合同明确约定了,退租时不能拆除店铺的装修、装饰,店铺已经移交给房东老王,广告牌自然归老王所有和管理。」
无奈之下,小美只能把商家小张、房东老王和前租客大刘同时起诉到法院,要求他们赔偿。
最终,法院判决房东老王、前租客大刘以及现租客校长各赔偿小美 6000 元。
【知识】
广告牌掉落砸伤人,属于《民法典》「侵权责任编」中的建筑物和物件损害责任,适用的是《民法典》第 1253 条的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从这个规定可以看出,建筑物的悬挂物脱落、坠落伤人,实行的是过错推定原则,不需要受害者证明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有过错,而是让他们自己证明自己没过错。
这样规定,一方面更符合实际生活情况,毕竟谁的东西谁有责任管理,谁也更清楚有没有问题,你让一个路过的路人来证明别人家悬挂的广告牌是否存在问题,不现实,也有强人所难的嫌疑;另一方面,减轻受害者的举证责任,更有利于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根据这个规定,广告牌掉落砸伤人,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如果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就要对伤者承担赔偿责任。是否对广告牌掉落存在过错,要看广告牌的制作、安装是否存在质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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