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50 节 女方要求给彩礼才同意结婚,违法吗?(第1页)

说起结婚,几乎无法回避的一个问题是:彩礼。

给得起的还好,要是给不起,或者对彩礼数额无法协商达成一致的,很可能连婚都结不成了。关于彩礼,对男女双方来说,都是一个考验。

有人说,《民法典》明确规定了,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如果女方一定要求男方给彩礼才同意结婚,是不是违法了?彩礼在法律上到底是怎么定性的?

【案例】

大明在和小美结婚之前,曾经通过相亲认识了小花,两人一度谈婚论嫁。当时,小花父母提出,要大明给 18 万元的彩礼,再买一套房、一辆汽车,才同意小花嫁给大明。

大明一听,崩溃了,这是嫁女儿还是卖女儿啊?他哪里来那么多钱给这个彩礼?大明的父母也焦虑得睡不着觉。

经过多次协商,小花父母仍然不松口,坚持要那么多彩礼。大明和小花商量,但小花的回答让大明心灰意冷,小花说她听她父母的,哪家嫁女儿不要彩礼的。这也让大明和小花的关系开始恶化。

大明开始心生怨恨:法律都规定了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要求给彩礼才同意结婚的陋习,难道不违法吗?在法律上能不能惩罚这些要大额彩礼的?

小花反驳道,彩礼都是自愿给的,结婚也是自愿的,合法合理,不存在谁强迫谁的问题,更不是索取财物。

【知识】

彩礼这个事儿,虽然是自古以来的民间习俗,但也确实是一个法律问题。

《民法典》出台后,我听到这么一种说法,说民法典实施后,彩礼就被取消了,以后结婚再要彩礼就是违法的。

我当时还很诧异,《民法典》什么时候有这样的规定了?

进一步了解之后才发现,原来是有人对《民法典》第 1042 条「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的规定作了误读。

什么是「借婚姻索取财物」?

顾名思义,就是把索取财物作为结婚的条件,给钱才结婚,这是违法的行为。但「借婚姻索取财物」在法律上并不等同于要彩礼,二者之间是有着明显的区别的,「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并不是禁止要彩礼。而且这个规定也不是《民法典》新增的内容,在之前的《婚姻法》里面就有。

具体说来,彩礼这个民间习俗,就是男女双方达成结婚的意向后,男方自愿给女方一定数额的财物,这些财物通常都是比较吉利的数字。彩礼在法律上属于一种财产的赠与,男方基于礼节和情感,把财产赠送给女方,而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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