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89 节 游乐场被他人弄伤,场地方要担责吗?(第1页)

现在网红景点比较多,每到节假日都是人满为患,大家打卡拍照,品尝美食,不亦乐乎。

但玩归玩,安全问题还是第一位的,尤其是在一些游乐场所,不时会发生安全事故。如果不幸遭遇事故,那如何确定责任分担问题就很重要了。

要是因为其他游客导致伤害,游乐场还要不要担责?什么情况下你要责任自负?什么时候游乐场要承担责任?

今天,请跟我一起,来了解一下《民法典》中的相关规定。

【案例】

大明听说附近新开了一个网红桥的景点,便约了几个朋友去玩。不过,这个网红桥门票还不便宜,居然要 50 块钱一个人。

去到现场后大家才发现,所谓网红桥不过是个噱头,就是一个类似于吊桥的玩意儿,离地面大概不到 2 米的高度,下面是安全气垫。参加者在桥上站立,借助惯性来摇晃,要尽力保持平衡,不让自己被甩下去。

游戏过程中,不断有人被从桥上甩下去,掉在气垫上,不过都安全无恙。

大明和大刘一前一后上了桥,在摇摆的过程中,大刘从背后拉着大明的衣服。突然,大刘失去了重心,从桥上跌落,但他并没有松开拉着大明衣服的手,把大明也从桥上拉了下去。虽然下面是安全气垫,但大明毫无防备地情况下被拉下桥,掉在了先跌落的大刘身上,两个人都受了伤,只不过大明的伤情更严重。

事后,大明要求大刘和网红桥管理方 A 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但大刘认为自己也受了伤,而且他也不是故意要把大明拉下桥,不应该赔偿;A 公司认为自己已经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也不愿意承担赔偿责任。

协商无果,大明把大刘和 A 公司起诉到法院,要求他们赔偿。

最终,法院判决,大刘承担 60% 的赔偿责任,A 公司承担 20%,大明自己承担 20%。

【知识】

在游乐场发生安全事故,游乐场似乎是免不了责任的,毕竟你是经营场所,收了游客的门票费用,就得保证大家的人身安全。但这也不是绝对的,不能不分青红皂白,任何情况都让游乐场承担责任,那样的话,无异于纵容「碰瓷党」,对游乐场也不公平。

那法律对游乐场这类经营、公共场所在发生损害事故时的责任承担是怎么规定的呢?

《民法典》第 1198 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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