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3 节 房子过户给子女,父母如何保障居住权?(第1页)

都说「养儿能防老」,但在现实中,真正要「老有所养,老有所依」,有时候光靠道德约束,是远远不够的。甚至民间有种说法:老人有房、有存款,或许能让儿女更孝顺。所以,「以房养老」成为很多老年人青睐的方式。

不过,有一种悲剧是,如果老人生前就把房子过户给儿女,还想在这个房子里终老,在以前,是不能完全保证的。而《民法典》设立的「居住权」,更好地解决了这种情况下「老有所居」的问题,是法律的一大进步。

那究竟什么是居住权呢?居住权跟签合同租房子有什么区别?

有居住权的房子能出租吗?一个房子设立了居住权,对房子所有权人的影响会有多大?

如果你对这些问题感兴趣,那可要听清楚我接下来要讲的内容了。

【案例】

大明和小美结婚后,生了一儿一女。夫妻俩辛苦一辈子,拥有了一套房子和 100 万元存款。

随着年龄越来越大,大明和小美也开始考虑养老的问题了。现在的这套房子,登记在大明夫妻二人名下。他们承诺,去世后,房子过户给儿子,100 万的存款归女儿。

儿子却提出,反正以后房子都是要给他的,何不现在就过户?儿子还说,过户后,房子可以由大明和小美继续居住,直至终老。为此,三番五次劝说两位老人。

小美心软,经不住软磨硬泡,想答应儿子。但大明却还是有顾虑:虽然现在儿女对他们还算孝顺,可「久病床前无孝子」,就怕以后行动不便、体弱多病,房子也不在他们名下了,到时候,万一被儿子赶出来,那可是连个住的地方都没了。另外一方面,大明又担心,如果现在不把房子过户给儿子,以后他们死了,儿女之间可能还会为了这套房子起争端,闹得不和睦。

后来,他们去咨询了律师。律师告诉他们,如果怕房子过户给儿子后,以后再住这里没保障,可以过户后在房子上设定一个居住权,申请办理居住权登记证。在律师的协助下,大明和小美把房子办了过户,并拿到了房子的居住权证。

【知识】

在老一辈的心目中,一辈子挣再多的钱,也都是给儿女的。但在残酷的现实面前,越来越多的老人开始转变观念,从「养儿防老」变成「以房养老」。大明的做法就是典型的以房养老的例子。

大明和小美把房子过户给儿子后,为何办了个居住权证,就不用担心养老居住的问题了呢?这就要先说说什么是「居住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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