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6 节 一个母亲的复仇(第1页)

我的儿子当年高考考了全省前十。

高考结束后,我杀了人,并嫁祸给他。

这么做,是为了我女儿……

01

2009 年 6 月 1 号晚上,我女儿茜茜失踪了。

两天后,警察在大楼天台找到她,她已没了气息。

她还背着小书包,攥着三好学生奖状。

这一切,都给雨水浇透了。

那个本该对此负责的托管所法人张庭,却在极力的撇清关系。

02

张庭对媒体说:

「谁能想到她会跑到天台去啊?」

「她跟小朋友吵架,我罚她在走廊反省,一会儿就不见了,我以为她自己回家了。」

「说起来,我也委屈啊,我也是这起意外的受害者。」

委屈?他可真好意思说。

张庭的托管所,开在小学对面的大楼里。

专门接一些家长不能及时接送的学生,代为照顾。

他们有义务保护好孩子,直到家长来接走。

却任由我女儿自己跑到天台。

天台的门从里头可以轻易打开,可关上后,从外面却打不开。

后来,所有人都走了,茜茜一个人困在天台。

夜里,台风掀翻广告牌砸伤了她。

随之而来的,是整整两天的暴雨。

她那时才九岁,为什么要遭受这样的折磨啊?

这都是因为张庭的失职!

然而,检方最终没有追究张庭的刑事责任。

他赔了钱,从云潭岛搬到省会,摆脱了所有责难。

03

茜茜出事时,我正在服刑。

一直是由我第二任丈夫林栋和他儿子林明杰替我照顾茜茜的。

6 月 1 号的傍晚,他们没去接茜茜。

而且,直到第二天才发现茜茜没回家,才报警。

我不知道他们为什么会这样疏忽。

写信去问林栋,他也是含糊其词。

他们答应过的,会照顾好茜茜,却发生了这种事。

我不敢想象,此前茜茜在外面过的,到底是什么日子?

我那时想,我在世上也没有别的牵挂了。

不如死了一了百了。

不过,死之前,我必须找他们算账。

2012 年一月,我一出狱,立马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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