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 七十年代女配(第1页)

也怪不得黄茹花,之前知青院里的那些知青和村里关系虽然融洽,可是绝大多数隐隐还是带着高傲的,因为他们是城里人,还是知识分子,对比他们这些没文化的在地里刨食的农民,自然是用一种高高在上的俯视态度。

宫冰夜就不那样,黄茹花也说不上来哪里不一样,可是跟那孩子说话,就让人觉得特别舒坦,即便她刚刚在餐桌上讲了不少鸡毛蒜皮的小事,他也不会嫌烦,还会接几句话,让人心热乎起来。

“而且那孩子也挺可怜的,亲爸那样也就算了,亲妈都快比后妈还坏了。”黄茹花想着宫冰夜吃饭时谈起家庭情况,哀恸的模样,忍不住心疼了起来。

“以后倩倩和他结婚了,咱们对他好一些,岳父岳母和爸妈也是一样的,这孩子没爸妈疼,咱们对他好了,他也能记挂着几分,将这份情,添到倩倩的身上。”

饭都吃了,长辈也都见了,这件事基本就算定下了,黄茹花自然不会去揪着那些不尽人意的地方,而是想办法将劣势转化为优势。

“还用得着你说。”林广国熄了煤油灯,黑暗中也不影响夫妻俩交流。

“过些日子让丁男他们兄弟把老宅子好好修修,在他们夫妻没有自己的房子前就先住那儿了,倩倩的嫁妆,就不要弄那些虚的了,宫冰夜那孩子不是说他有手表吗,原本给倩倩准备的三大件,就留给缝纫机,自行车和手表都换成钱,给她压箱底,宫冰夜没父母帮衬,夫妻俩刚开始过日子手头总有些紧。”

林广国虽然是个大男人,却很细心,考虑的十分周到。

“就照你说的办,当初我嫁过来的时候,我妈给陪了一对金戒指,一副耳环,还有一个金镯子,原本是想着百年以后再分的,倩倩出嫁,光有一个缝纫机也不好看,我再添一个金镯子。”

黄茹花算计着家里剩下的钱,闺女的嫁妆是一早攒的,他们家劳动力多,又还没分家,这些年也攒了不少钱,办个酒席是绰绰有余了。

夫妻俩你一言我一语的,想着闺女马上就要是别人家的了,一整个晚上,想着她还是娃娃时的模样,久久不能睡去。

“老宫啊『坚持不住了,作者我想笑。当一个老人喊另一个老人老宫(老公)时,那画面简直不要太完美。哈哈哈』,你儿子又给你来信了?”

对于宫荀所在的农场来说,所有人最期待的事就是接到宫冰夜的来信,这里的人都太寂寞了,对他们而言,宫荀收到信,和他们收到信没什么区别。

“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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