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的实现,这是斯宾诺莎《伦理学》这本书要要解决的问题。
斯宾诺莎认为,对生命而言,理性具有全局性的驾驭力量,运用好这种力量,才能幸福。
斯宾诺莎这是在讲啥呢?围绕这个问题,我计划为您浓缩斯宾诺莎《伦理学》这部书的五点精华:
第一点,理性的力量,并不来源于人格化的至上神;
第二点,理性的力量,是多层次的;
第三点,理性的力量,跨界融合,可以与情感的力量相通;
第四点,理性的力量,可以实现至善与快乐;
第五点,理性的力量,是真实幸福的保障。
当然了,《伦理学》的第一部分,斯宾诺莎所探讨的话题,远远比我所关注的问题更深刻。
人家直接跳过理性源头的话题,直接正面跟西方宗教的千年传统杠上了。
他直接把有人格的上帝赶下宝座,把物质必然性这尊大神,推上了神坛。
《伦理学》第一部分的标题,是「论神」。表面上看,斯宾诺莎也是信神的。
然而,他跟苏格拉底一样,嘴上虽然都大讲特讲神灵,但是,他们都拿哲学家心目中的神,取代了神神鬼鬼的「神」。
斯宾诺莎是荷兰人,出身于犹太家庭。祖父、父亲从商,在犹太人圈子中很有地位。他父亲担任过犹太人公会会长和犹太教会学校校长。所以斯宾诺莎从小,就进入培养拉比的学校上学。
所谓拉比,可谓是犹太人中的特殊阶层,是民众的老师,也是智者的象征。同时,拉比还负责执行犹太教仪式。总体上讲,拉比可谓是犹太教中的教父。
很显然,他父亲想把他培养成有地位的文化人。但是在斯宾诺莎 17 岁时,他的哥哥去世,他不得不进入家族企业开始经商。
虽然他的事业还比较成功,但是,他自己很不喜欢。22 岁时,他家的生意被海盗抢劫,损失很大,他的父亲也去世了。
于是,斯宾诺莎干脆找了个研磨玻璃透镜的职业凑合着过日子,一辈子甘于平凡。
他把更多的精力,投入到了思想的研究之中。
所以你看,斯宾诺莎的一生相当平淡,没开创啥辉煌的事业,甚至还相当悲惨。
例如,他在 24 岁的时候,就由于怀疑上帝的存在,而被犹太教开除了教籍。
而且,他谋生依靠的研磨光学镜片工作,很伤身体。
当时没这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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