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1 节 《形而上学导论》:康德砍掉了上帝的头(上)(第1页)

上一次我浓缩《形而上学导论》第二编内容,向你说明,康德认为,自然法则之所以存在,根本原因在于人本身。

这个理论,扭转了整个西方世界的思维方向,为什么?因为它表面上很自我,但它其实突破了自我。

在康德之前,西方社会的思想,整体上是人类本位主义的,很自我。

人类看见世界是七彩的,那么世界的真相,就只能是七彩的,狗狗们只能看见黑白,那是因为它们是低等动物,它们并没有看见世界的真相。

人类是上帝的选民,人类当然是宇宙的中心。

但是,按照人类的这个逻辑,蝙蝠所听到声音的范围,包含着人类听不到的超声波和次声波,那么,对蝙蝠来讲,人类才是低等动物才对嘛。

同样的道理,人类感知到的世界,运转的模样,有着种种自然法则,那么,世界的真相就只能是有规律的吗?自然法则必须是世界的根本吗?在康德之前,人类很自信,认为人类的理性很厉害,别的动物都没有理性,人类的理性可以认知客观规律,人类当然是宇宙的中心。

康德的理论,全面扭转了这种立场。

康德说,理性其实不过是人类天生的墨镜,你带着理性墨镜看世界,世界当然呈现为合乎理性的规则和法则,所谓规律,其实是理性墨镜给世界染上的主观色彩。

举例来讲,康德在《形而上学导论》第二编中提出了十二个「先天纯粹理智概念」,其中包括被休谟质疑的因果关系。

按照康德的说法,如果因果关系不是先天的,那么,休谟的质疑就很合理,是无解的。

但是,因为人类天生戴着因果性的墨镜,于是自在之物很给面子,它向人类展现出因果律的模样,所以,自然界中的一切,都必然符合因果律,于是乎,人类可以依据因果律正确完成先天综合判断。

在康德看来,就像小蜜蜂自然能发现花蜜,人类的理性,自然让宇宙以法则的方式出现在人类面向,所以,自然科学法则之所以是正确的,源于人类天生的身心机能。

这种情况,叫做「人为自然界立法」。

你可能会说,不对啊,连自然界法则的存在,都是人类造成的,那么,康德明明很自我啊,怎么说他扭转了人类的本位主义心态呢?

请注意,康德所说的「人为自然界立法」有个「自在之物」的前提,啥是「自在之物」?就是宇宙真正的真相。

对康德来讲,宇宙真正的真相,是不可能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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