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62 节 灿烂(第1页)

我是一个在白富美道路上独美的女配。

男主是我的青梅竹马,我却爱上了混混头子。

我和盛柯本无缘,全靠我砸钱。

后来我做了大哥的女人不说,他还要为我从良。

好家伙,我可太快乐了。

1.

穿书二十多年过去了,我走在白富美的康庄大道上,却喜欢上了一个小混混。

我决定,带他一起美,做他后半截生命里的女主。

可惜,他拒绝了我。

很好,天下第一?地上无敌?超级霹雳?美少女我,就喜欢有挑战性的。

2.

按剧情,我得痴恋作为男主的我的青梅竹马?豪门少爷?霸道总裁?顾庭之,然后在他与女主中间做个表面恶毒、实则愚蠢的助攻手。

但实际上,我正在拼命地躲顾庭之,因为……他前段时间跟我表白了。

分明作为女主?我的继姐?林漫,已经出现九年了。

是的,没错。他俩都认识九年了还没擦出火花!

我都替他俩发愁 ,九年义务教育都能学上一轮了也没成一对儿。

但,谁稀罕管他俩那破事呢,我得抓紧时间追人啊。

这不,我精心打扮一番到盛柯的地盘来找他。

我把我的保时捷跑车停在大路边,穿过一条不长的小胡同,就能看到这片老居民区的一片小广场。

此时小广场边上显眼地扎堆了二十来号人,人人脸上都写着[我不是好鸟]五个大字。

而他们围在中间,坐在台阶上穿兜帽卫衣的那个男人,正是我的准男人,盛柯。

我识趣地没过去喊他,而是站在一个比较显眼的位置,不远不近的距离摆出美丽的姿态,直勾勾地盯着他。

他斜对面的一个小弟看见了我,冲他往我这边示意:[盛哥,那个美女又来了。]

盛柯扭头看了我一眼,也不知道这一眼有没有一秒钟,然后就面无表情地转了回去,权当没看见。

嘿,我脸上的笑容还没绽开,就失去了用武之地。

没关系,下次一定要让我咧嘴的速度跟上他的脑袋!

大约站了能有将近二十分钟,我都脚酸得开始考虑要不要不顾形象地坐地上了,那群人才陆陆续续散开了。

无一例外的,每个人都选了我身后的胡同做必经之路。

但我估摸着,他们只是想看看那个想钓他们老大的女人
(本章节未完结,点击下一页翻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