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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经营盐业和典当业,号称汪百万,同时藏书甚富,闻名浙西,四库进呈本中,有不少即为汪氏振绮堂所献④。程晋芳、江鹤亭、马曰璐等等,也一面经商,一面附庸风雅,广泛结交文坛名流。工于算计的商人,“一缕一丝,一粒一粟,弗敢轻费。其有以缓急告,虽义不可已,亦忍而弗之割。其居货也,雠过其值,犹不以为慊也。其道务求赢余,而俯拾仰取,低昂盈缩,皆有术数,而忠信之说用之于货殖,则以为立穷”⑤。这才是商人形象的真实写照。可惜这样的材料比较稀少,也许它正好表明,日益壮大但仍旧处在过渡阶段(即资本主义萌芽时期)的清代商人阶层还没有找到一种“纯粹的形式”把自己充分地表现出来。

国内市场的发展国内市场包括农村市场和城市市场两大类型。农村市场是以集镇为活动场所的基层市场。至于城市市场,康熙时,刘献廷指出:“天下有四聚,北则京师,南则佛山,东则苏州,西则汉口。然东海之滨,苏州而外,更有芜湖、扬州、江宁、杭州以分其势,西则唯汉口耳。”①大城市是区域市场的中心。中小城市的水平参差不齐,有的接近大城市,有的和集镇相去不远,但它们作为地方市场的中心,介于农村基层市场和城市区域市场之间,是双方不可缺少的纽带。因此,从城乡差别方面看,清代的国内市场包括两大类型,而从市场的结构方面看,又可区分为三个不同的层次。

第一,以农村集镇为活动中心的基层市场。集镇有固定市期,为了给购销双方提供更多的接触机会,邻近集镇的市期又彼此错开。在这里,分散的农村集镇由于市场功能的一致而互相联络,就好像一个分布均匀的流通网络。

集镇作为农村市场的实体,它的交易内容必然要受到所在地区农业商品化程度的制约,因而农民根据各自的经营状况投入市场的商品也必然表现为几种不同的类别。

首先是小农经济的剩余产品。它主要指农民全部生产品中自给有余的部分。即“日用常物”,“粟米酒脯菜炭而已”②。

其次是农村多种经营直接向市场提供的农、副业产品。清代的商品性农业广泛采用多种经营,它主要指农民因地制宜,发展经济作物和家庭副业。这种方式改变了农业生产的单一性,在不同程度上带有商品生产的性质。川、陕、楚毗连各县的山区农村,“有田地数十亩之家,必栽烟草数亩,田④ 据《汪穰卿先生传记》卷1。

⑤ 《戴名世集》卷9《郑允惠墓志铭》。

① 刘献廷:《广阳杂记》卷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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