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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御史、皇城司、宣徽、三司、内宿司、巡检司、工院、马院、陈告司、磨勘司、审刑司、大恒历院、农田司、群牧司、受纳司、閤门司、监军司、州主、通判、正听、承旨、都案、案头、司吏、都监”等①。

天盛律令所载官制颁行于西夏仁宗天盛(1149—1169)时期的西夏法典《天盛改旧新定律令》中,提供了丰富详尽的西夏官制资料,其中第十卷《司序行文门》,是关于国家从中央到地方行政机构诸司的设置与等级;本卷各门还分别列举诸司官员职名与派遣人数。以下列举《司序行文门》规定的上、次、中、下、末五等司与不入司等者的名称:上等司:中书、枢密。

次等司:殿前司、御史、中兴府、三司、僧人功德司、出家功德司、大都督府、皇城司、宣徽、内宿司、道士功德司、閤门司、御庖厨司、匦匣司、西凉府、府夷州、中府州。

中等司:大恒历司、都转运司、陈告司、都磨勘司、审刑司、群牧司、农田司、受纳司、边中监军司、前宫侍司、磨勘军案殿前司上管、鸣沙军、卜算院、养贤务、资善务、回夷务、医人院、华阳县、治源县、五原县、京师工院、虎控军、威地军、大通军、宣威军、圣永地居。

下等司:行宫司、择人司、南院行宫三司、马院司、西院经治司、沙州经治司、定远县、怀远县、临河县、保静县、灵武郡、甘州城司、永昌城、开边城;三种工院:北院、南院、肃州;边中转运司:沙州、黑水、官黑山、卓罗、南院、西院、肃州、瓜州、大都督府、寺庙山;地边城司:(缺)、真武县、西宁、孤山、魅拒、末监、胜全、边净、信同、应建、争止、龙州、远摄、银州、和乐、年晋城、定功城、卫边城、富清县、河西县、安持寨。末等司:刻字司、作房司、制药司、织绢院、蕃汉乐人院、铁工院、木工院、纸工院、砖瓦院、出车院、绥远寨、西明寨、常威寨、镇国寨、定国寨、凉州、宣德堡、安远堡、讹泥寨、夏州、绥州。

司等以外:官言过处、执飞禽言过处、秘书监、京师工院为管治者、蕃汉大学院。

西夏诸司官员名称与遣派人数,在天盛律令中都作了具体的规定,在上等司中所遣官职为大人、承旨、都案、案头四种。分别是中书遣派六大人(智足、业全、义观、习能、副、同),六承旨,七都案,四十二案头。枢密遣六大人(南柱、北座、西摄、东拒、副、名入),六承旨,十四都案,四十八案头。次等司中派遣官职有:正、承旨、奏知、副、判、国师、合管、经略、都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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