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人的修谱,受到朝廷的提倡。顺治十八年始修皇帝的家谱《宗室玉牒》,定制十年续修一次,乾隆九年修《八旗满洲氏族通谱》。《圣谕广训》明确号召“修族谱以联疏远”,以此作为笃宗族的手段。事实上,民间也是这样认识的,江苏武进潘姓便把未修族谱看作是“有违圣祖仁皇帝敦孝弟、笃宗族之训,遂招集族人,急急而续修之”②。清朝官员贯彻朝廷的要求,康熙中,湖南宜章知县蒋宗芝鉴于该地人视修谱为“不急之务”,加以劝说,该地大姓立即响应,“于是族谱之作始盛”③。
朝廷的提倡,绅士的响应,形成了清代族谱的一个特点,即把圣谕载入谱书,或把顺治九年,清朝要求人民学习朱元璋“孝顺父母,恭敬长上,和睦乡里,教训子孙,各安生理,无作非为”的“圣谕六言”,载入族谱,大量的是把康熙《上谕十六字》收入族谱,有的族谱甚至把洋洋万言的《圣谕广训》也收入族谱,如乾隆时修湖南《吴氏重修族谱》、浙江《萧山新田施氏宗谱》收入嘉庄时抄录的《圣谕广训》,道光时所修四川仪陇《胡氏宗谱》也录入《圣谕广训》。而以此所制定的宗规家训就更多了。如同治十年四川唐氏所修《家训十则》的具体内容,基本是照搬《圣谕广训》①。有的族谱要求“圣谕当遵”,即以这些“圣谕”治理宗族。清代族谱的这种特点,表明族谱进一步纳入政治范畴,“圣谕”更加深入人们的生活。
族田宗族共同体为了祭祀祖先,维持祠堂的各项费用,修纂族谱,以及赡养和培养族人,需要一定的经济费用,因此,很多宗族设置了宗族集体的公共财产——族田。
族田的名称很多,大致可分为祭田和义田两类。种类不同,管理也有差别。乾隆年间江苏巡抚庄有恭就清代族田问题指出:“直省士庶之家,其笃念亲友者,每立祀产以供先世蒸尝,立义田以赡同宗贫乏,其祀产、义田岁所收获,除完纳条漕及春秋祭扫、赡给支销外,所有赢余,俱储积以备饥年之用。”②祀产主要是指祭田,又叫祠田、祀田、蒸尝田等,一般的宗族都有数量不等的这类土地,收入主要作为祭祖的费用,因祭田附属于祠堂,祭田的管理,也多同祠堂的组织形式一致。大的宗祠设专人管理,如江苏武进吴氏宗族规定:“公堂祭田,必才品兼优者方可令其经管,令举一人总理,二人监察。”③多数宗族由各支轮流管理祠堂和祭田,如乾隆时广东归善张② 《毗陵永宁潘氏宗谱》卷1《潘氏续修宗谱序》。
③ 《曹氏族谱》蒋宗芝序。
① 《唐氏族谱》卷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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