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5 节 险恶(第1页)

这是一个并不重口,但非常离奇的案件。

当事人深夜发生车祸,烧得全身碳化,骨头都酥脆了,现场勘查结果,大概率为车祸意外。

但他身上却有张百万级别的寿险单,这让「意外」瞬间变得不那么纯粹了。

而深查下去后,更是震惊我的三观,当事人的家庭,可能是我见过,让我感触最多的家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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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秋末某天,县郊村道的山沟里,出现了一部烧焦的面包车。

早上六点多砍柴人报的警,这意味着车子是前一天晚上发生车祸的。

摔毁,燃烧,直到自然熄灭。

车里面,当然有尸体。

我跟老徐立刻赶了过去,第一时间把车祸现场的残骸保护了起来:

汽车的残骸,人的残骸。

坐在驾驶座上的「人」,已经很难看得出人形,更像是只蜷缩着的猴子。

他浑身上下都已碳化,可见前一夜大火烧得有多烈。

车上也没有任何可以证明尸体身份的资料,我只能让人先把尸体拉回去,交给法医部门。

交警部门的同事当然也到场了。

除了查车主的名字之外,我们一同还勘察了现场。

车上有啤酒瓶玻璃碎片,原料是俗称石英砂的二氧化硅,熔点高达 1700℃,所以在大火中被保存了下来。

应该是醉驾了。

从路上的刹车痕可以推测出,当时司机做过紧急避让,方向盘打得太急,所以坠下了山沟。

他避让了什么?存疑。

但可以推给酒精,酒驾是不能用常理来解释的。

至于后续发生火灾,恐怕是汽油缸出现问题,燃料被引燃导致的。

也存疑,但可以让厂家解决。

通过车牌号,很快,死者的名字就查出来了:

张明祥。

三十一岁,本村人,主业是拉货运输,空闲时也在县区打打零工,家里只有一个 2014 年结婚的妻子,叫徐小凤。

我们把徐小凤叫来司法楼存放尸体的地方,她只进来看了一眼,就号啕大哭起来。

她从焦尸身上,认出了属于张明祥的铁质皮带头。

法医没有异议,因为这焦尸已经烧到无法鉴定的地步了。

人体是很脆弱的,只要 800°左右的高温火焰,就能烧得连 DNA 都无法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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