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1 节 今朝忽夏(第1页)

结婚前一天,我有了读心术。

我发现我那多金又帅的闪婚对象,居然是我多年前丢失的一条狗!

此时此刻表面上成熟沉稳的男人,内心已然咆哮:「啊啊啊啊终于娶到宁宁了,好开森!」

(1)

说出来大家可能不信,我嫁给了一条狗。

事情是这样的。

结婚前一天,我娇羞地洗了个澡,准备和我相亲认识的老公共赴爱河。

结果不小心撞到了头,等我清醒过来,我发现,我居然有了读心术!

这还不是最可怕的,最可怕的是,我发现我的老公是我多年前丢失的一条狗!

一条高贵冷艳的萨摩耶。

我看了眼正在解衬衫的狗。

哦,不,是老公周晨阳。

讪笑说:「那个,老公啊,你为什么和我结婚啊?」

周晨阳听到声音之后,解扣子的手一顿,转过身温柔地说:「因为你很好。」

大哥,按理说我应该是很感动的,但是我有了读心术。

这厮明明在心里说的是——

「因为你之前做的狗粮很好吃。」

呜呜呜,跟我结婚就是为了让我给你做狗粮吗?

等一下,我想到一个非常微妙的问题。

狗,是吃屎的。

我有些震惊地看着眼前高大的男人,他白皙的皮肤晃瞎了我的二十四克钛合金狗眼,长长的睫毛遮住如黑曜石一般的眸子,宛若一座不可高攀的雕塑。

这样的狗,应该,不吃屎吧?

他似乎有些莫名,凑近我,然后歪了歪头。

「在想些什么?」

在想你会不会吃屎。

我尬笑一声:「我问你哈,你之前,认识我吗?」

周晨阳:「不认识,对你一见钟情。」

你放屁!

你明明说的是。

「怎么不认识,你拔我的毛给你做羊毛毡的事情我现在还记得。」

好了,我可能不是人,但你是真的狗啊。

还是一条记仇的狗。

「问这个做什么?」

我咽了咽口水:「就是好奇你一个大帅哥为什么会看上我,还是觉得不真实。」

他突然就笑了,眸子里像是星河被打翻了,璀璨得不像话。

「我用往后余生,来回答这个问题好不好?」

说实话我原
(本章节未完结,点击下一页翻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