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说 28 岁的男人有什么特别,就是——
你既容易沉湎于他的身体,也容易沉湎于他的爱情。
01
灯红酒绿里,我在人群中藏匿,已经将近半个晚上。
期间很多男人端来酒杯,想请我喝一杯酒,我都拒绝了。
我的眼神只停留在那个人身上。
他年轻英俊,仿佛海神波塞冬,劈开人海走到我面前,他看了看我面前仅剩一口的酒,举起自己的酒杯,轻轻碰了碰我的杯沿,然后轻身在我耳边问道:「走吗?」
一道邀请,dj 换了舞曲,舞池里的人奋力跳动起来,我将杯中酒一饮而尽,笑睨了他一眼:「去哪儿?」
我问的欲盖弥彰,他轻轻笑了。
28 岁的男人,年轻的刚刚好,成熟的刚刚好。
声音落在耳朵里,肩头起了一层薄薄的战栗,我可耻的心动了。
没说去哪儿,但身体有它自己的意识,仗着发酵的酒精,人变得格外大胆。
我们手牵着手去便利店买了饮料,我拿起一包小雨衣,他看了一眼又笑:「小了。」
然后自己拿了另一包放进购物篮,我可耻的红了脸。
走的时候,我竟特别想吃便利店那种便宜但极其甜的冰激凌,他也买给我了。
然后就手拉着手,在路上散步,吃的没有化的快,手上沾满奶油,我有点狼狈。
他牵起我的手,帮我擦指尖,然后轻轻含了一下:「唔,好甜。」
我的心脏像被电击一样,突然就鼓动不止。
我们去了酒吧最近的酒店,还没打开房门,他就吻住了我,我以为我会感到羞耻,但没有,我感觉很快乐,一种久违的晕眩和炙热将我包裹。
年轻的男人很温柔,拥抱带着侵略性,却给人安全感。
非常完美的一晚。
只是累极之时,我仿佛听到他喊了我的名字:「阮阮,阮阮……」
凌晨时分睁开眼,身边的男人睡得深沉,他的声音仿佛还在耳边,但……这大约是我的幻觉,他本就不应该认识我。
我轻轻挪开他的胳膊,轻轻下了床,穿上裙子,提起高跟鞋,掏出口红在洗手间的镜子上写下了我的号码,然后转身离去。
仿佛一只蝴蝶,轻吻晨露,然后离开。
这天晚上,陆朗带走了我,在霓虹森林,一群猎人之中。
而他,也恰好是我的猎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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