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穿越了,穿成娱乐圈被全网黑到几乎退圈的傻白甜女配。
公司想送我去伺候金主,黑粉给我 P 遗照。
我反手扔出两张起诉状,发微博:「告完就退圈。」
公司说我没钱打官司,黑粉说我没证据。
嗯,怎么不是呢?
所以只好由我这个前世的金牌律师上法庭为自己辩护啦。
01
我,承德律所最年轻的合伙人,为一个跨国官司连轴转了一礼拜,打完官司一觉不醒。
然后在梦里看完了一本小说。
也是一个姑娘的一生。
陈思涵被公司逼诱签下霸王合同,走上了一条和同组男星炒作,抢夺女主资源,甚至触犯法律底线的不归路。为了榨干她的最后一丝价值,经纪人把她送给了圈内一位有妇之夫,置换其他艺人的资源。
作为一名法律人看到这样的剧情,我拳头都硬了。
从霸王合同开始,哪一件事不能用法律解决?
就不能在空余时间多翻翻法条,多学学法律?
被资本剥削的打工人,起码得在床头放本《劳动法》学习吧?实在不行当砖头打小偷也行啊?
如果我是这个姑娘,一定要追着这些人打官司。
什么公司、黑粉、团队?全部给我上法庭反省去!
02
半梦半醒间,我觉得后脑勺传来一阵剧痛。
睁开眼,我发现自己正被一个男人扯着头发往玻璃门上撞。
窗外人来人往,所有人都视若无睹。
我歪过头,透明的玻璃折射出男人扭曲的嘴脸。
头皮被扯得生疼。
我转了下手腕,抓住他的手腕定住,后撤一步后下蹲回旋,一拳打上男人的脸颊。
「咚」的一声,男人的头撞到了柜角。
男人捂着头疼得龇牙咧嘴,还是满眼的狠戾:「陈思涵,你居然敢打我?你是不是想死?」
陈思涵?这不是梦里那姑娘的名字吗?
我这是穿越了?
没来得及仔细思考,男人冲着我扑了过来。我往旁边闪过,伸起腿给了他一脚。
正中他心窝。
奈斯!得一分!
踉跄的男人脚底不稳,被我踢这一下,直接晕倒在地上。
我甩了下脚,觉得自己小腿有些酸酸胀胀的。
这具身体不太灵活,体力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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